2022年上半年,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开展“学悟见创”活动,积极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通知要求,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党建工作
1.严格落实党务制度
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三项制度”及党费收缴等党的规章制度,按时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按时收缴党费,开收据,并及时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扎实推进“双报到”工作落实,组织党员到联系社区开展报到活动和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深入联系和服务群众,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双报到”社区现场办公1次。
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局党组注重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深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全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党组书记做了题为《筑牢意识形态阵地,把好思想“总开关”》的意识形态开春第一课。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3.扎实开展“学悟见创”活动
按照通知要求,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工作方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制定了学习计划、学习清单和“第一台账”,明确了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4月1日,召开“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动员大会,在全县率先开展了“学悟见创”活动。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事项落实,确保活动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二)业务工作
1.优抚褒扬纪念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资金发放到位。截止今年6月份,全县共有各类优抚对象11532人,其中残疾军人1028人,三属122人,老复员164人,参战退役人员183人,涉核退役人员173人,带病回乡人员506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老兵8917人,60周岁农村籍烈士子女439人。2022年上半年已累计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3838万余元,一至四级及精神病五至六级残疾军人护理费58.8万余元,丧葬补助费19.5万余元。申请1-6级部分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报销政府补助共207万余元,申请缴纳部分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费184.6万余元。申请报销2021年下半年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部分优抚对象在各定点医院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25.8万余元。
二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我县2019年度入伍义务兵388人,补发2021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38余万元;2020年度入伍义务兵335人,补发2021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4余万元,发放2022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032余万元;2021年3月份入伍义务兵149人,发放2021年4月-2022年3月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87余万元;2021年9月份入伍义务兵202人,发放2021年10月-2022年3月份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13余万元。截至目前收到获得优秀士兵人数4人,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0.48余万元。以上共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997.357万元。
三是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和纪念设施数据校核工作。截至目前,全县87处零散烈士墓已集中迁移到鲁南烈士陵园管护,1012处零散烈士墓就地保护,维护其他烈士纪念设施11处,对3处县级烈士陵园进行了提升改造,正在进行工程验收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数据数据更新审定工作,目前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数据审定正在查漏补缺收尾阶段,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数据校核工作正在开展。
2.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对申请补缴中断养老保险退役士兵33人申请配套资金44.48万元;对已办理退休申请补缴中断医疗保险退役士兵3人申请医疗保险报销4.93万元。
二是公益性岗位工作。2022年1月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我县第七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对提交申请的252名退役士兵经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法院、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审核,确定有213人符合上岗要求,已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计划在7月份上岗。
三是就业创业工作。2月14日,联合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春风行动”线下招聘会,共计有20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招聘会;2月25日,组织“军岗日”专场网络招聘会;6月17日“2022年全省退役军人服务省市重大项目人力资源对接系列活动”临沂专场,我县通过多种方式鼓励退役士兵积极参与网络招聘活动;推广“码上就业”,目前兰陵县共有16人在平台找工作;积极沟通协调,积极推荐山东省基舜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参加“中国创翼”创新大赛。
3.双拥创建工作
一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前夕,对近50名优抚对象和边海防现役军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二是对2021年度118名立功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制作奖励金发放名册,已向县财政申请资金,资金下发后将及时发放。三是双拥广场和双拥主题公园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工作,并向县财政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将及时打造双拥广场和双拥主题公园。同时,投资近2万元对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老旧线路进行了改造;同县人民医院联合开展现役军人门诊免费医疗卡工作。
4.军休服务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兰陵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共有服务管理军休人员33人,其中退休干部3人,退休士官21人,无军籍职工4人,以及遗属5人。
一是坚持重大节假日走访慰问制度。今年春节前到每名军休干部和遗属的家中走访慰问,送去节日祝福和慰问品;端午节时组织军休干部包粽子活动,送去党和政府对军休干部的关心和关怀。
二是军休待遇落实到位。坚持落实军休人员读书读报政治待遇、落实军休干部丧葬待遇。坚持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的离退休费以及各项补助,为服务管理的军休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组织军休干部进行年度健康查体,坚持定期走访军休干部。积极推广全国军休服务信息化平台即军休服务APP。
5.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
一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依托退役军人之家,为来访退役军人讲解政策,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局党组成员、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科长轮流坐班接待来访群众,向其解释相应政策,及时疏导来访群众的负面情绪,宣传“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正能量,2022年上半年退役军人接待室共接待来访群众102人。
二是开展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紧密结合2020年、2021年去省进京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和2022年新的信访形势,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化解措施,集中精力、时间化解信访积案;对信访系统内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的来访、来信、网上信访案件及时调查,按时回复,2022年上半年共办结信访事项12件。
三是做好“兰陵首发”“12345”平台回复工作。及时了解群众通过兰陵首发、12345平台反映的诉求,积极与提出诉求的群众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能依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妥善地帮助群众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2022年上半年共接到“兰陵首发”“12345”交办工单80条,已办理80条。
6.政策法规工作
一是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咨询窗口,接待退役军人5人,法律顾问对其进行解疑释惑,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回顾与展望——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一周年巡礼”主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印刷宣传单页、张贴横幅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化对《退役军人保障法》进行宣传,提高退役军人的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共发放《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单页2000份,张贴横幅50余份。
三是深化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召开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座谈会,联合县司法局制定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7.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保障建设,推进示范型服务站点建设。围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全县408个村居(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全国示范型标准化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在尚岩镇文峰社区倾力打造红色精品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自身特色,设退役军人直播间助力乡村振兴,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高质高效完成录入地图任务,全县622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均录入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确保地图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二是志愿服务工作。2022年3月份成立“山东老兵”志愿服务队兰陵大队及各乡镇中队共18支,成立授旗后积极组织辖区内退役军人志愿者开展“疫情防控、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进校园、清明代祭扫、重点节日走访慰问”等志愿服务活动,对疫情防控工作中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重点宣传报道,其中““山东老兵”志愿服务队兰陵大队筑牢抗疫“迷彩防线”、抗击疫情践行担当使命,“老兵”出站守护上海平安”被省厅、市局予以采纳并在省平台中宣传报道。
三是两项基金使用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贷款与困难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两项基金”政策,对23位困难退役军人进行帮扶,发放帮扶资金56万余元,对9军创企业发放创业贴息贷款120万,贴息4.44万元。
四是档案管理工作。目前全县登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共37762人,将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有序完成历年退役军人档案摸底造册、接收工作。同时,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先后到沂水、临沭退役军人事务局参观学习先进档案管理经验,对档案的审核接收、保存处理、场所设置等相关条件进行观摩学习,下一步将统一、规范的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五是优待证办理工作。前期,通过参加市局优待证培训会,对证件办理的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申请、入户办理)进行培训安排,并召开全县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培训会,现阶段正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后期准备,将按照工作部署要求高质量做好优待证办理工作,实实在在做好全县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工作。
8.鲁南革命烈士陵园工作
一是清明节烈士纪念活动。根据市局《关于认真组织开“2022·奋进·网上祭英烈”活动的通知》精神,因疫情防控,鲁南革命烈士陵园发布闭园公告,进行闭园管理,在清明节举行代祭扫活动,擦拭墓碑并向革命烈士敬献鲜花,铭记革命历史,传承英烈精神。
二是烈士纪念设施数据校核和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数据核对工作和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目前正在开展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的数据核对工作,正在对系统内陵园内纪念设施逐一核对信息。在全县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中,对迁到陵园的零散烈士墓做好烈士遗骨的接收安葬工作。
三是日常工作。陵园纪念设施日常维护修缮、陵园绿化、环境维护和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等工作正常开展,做好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积极配合鲁南革命历史纪念馆提升打造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扎实推进“学悟见创”活动开展,在做好规定内容的同时,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健康疗养、烈士公祭活动,到县内信仰党性教育基地、苍山暴动纪念馆等革命遗址遗迹重温党的革命历史,推动全局“学悟见创”活动走深走细。
2.对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我单位报到,完善安置人员的信息采集、记录,做好接收、安置、岗前培训等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安置任务; 做好202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接收、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
3.对审核通过退役士兵名单进行公示,完成兰陵县第七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上岗工作;继续开展“军岗日”等专场招聘活动,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平台,并通过“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及时宣传就业创业信息,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做好兰陵县首届高职扩招退役军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4.继续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对新增的各类优抚对象进行审批,及时调整提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待遇标准,做好下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将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5.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工作配合,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衔接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6.及时开展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活动,资金到位后按规划打造双拥广场和双拥主题公园。
7.开展“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继续做好信访接待、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8.争取年底前完成408个服务对象30人以上的村居(社区)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打造“红色精品型退役军人服务站”1处。
9.继续贯彻落实好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经常性的开展丰富多彩的棋牌、健身、书法等军休活动,定期组织党性教育和现场教学,组织好军休干部疗养活动。
10.继续抓好陵园绿化和纪念设施维护,进一步加大爱国主义宣传力度,发挥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按时组织烈士公祭日活动。陵园内安葬烈士名录展示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对陵园内的烈士名录要求按烈士谱形式上墙铭录显示,便于祭祀拜谒者查询,除牺牲地外,增加标注墓地立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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