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主动发现、主动告知等机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全县尚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贫困人口进行再排查,巩固脱贫成果;完善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加快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进镇街社会救助“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村居社会救助工作站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完善社会救助监管机制,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公示信息抽查,开展“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治理工作,坚决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关爱保障。落实各项困难群众保障政策,确保儿童福利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人补贴等各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扎实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孤儿健康关爱活动,做好完善孤儿健康档案、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引导广大父母增强监护意识,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缺失、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问题;培育和发展专业化儿童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类关爱服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开展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合理布局乡镇敬老院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推动大仲村镇敬老院建设;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切实提升配建达标率;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县乡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扩大12349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试点推广社区养老食堂;开辟老年人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推动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积极推进老年文化建设。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满足老年人文化需求,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社区志愿者助老服务活动,支持和引导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三)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推进公墓管理信息化水平,实施已建公益性公墓规范提升,达到“一处公墓就是一处公园、一片陵园就是一片园林”的效果;继续开展公路铁路主干道两侧及景区等重点区域散葬坟墓整治行动,在上一年度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完成4.2万座散葬坟墓整治任务;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推广厚养礼葬经验做法,积极引导群众进入公墓安葬;探索农村散葬坟墓就地平坟树碑改造。积极打造高标准婚姻登记。加快婚姻登记窗口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开展创建全国4A级的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推进婚姻电子证照全覆盖,做好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实现数据共享;深入开展家庭婚姻辅导工作,高标准建设好颁证大厅,健全颁证制度。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加强与公安、城管部门协作配合,加大联合巡查救助力度,积极应用人脸识别、DNA比对等方式加强信息核对,做好救助人员提供临时食宿、医疗救护和协助返回等工作。推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加强新闻媒体合作,利用“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等宣传兰陵慈善工作,讲好兰陵慈善故事;协同慈善总会和相关部门,拓宽慈善募捐渠道,加强救助力度,打造新时代兰陵慈善救助品牌;推进志愿者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做好新一轮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对照选情分析研判、干部队伍人选匹配、矛盾风险化解三项重点任务,把换届选举前期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合并村选举、信访维稳、后续配套组织建设等重点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为完善新型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奠定基础。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及村民自治章程,积极培育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不断提升村民委员会规范化水平;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继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开展清理村级“牌子多”专项行动,制定县级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并在全部城市社区实施“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健全地名管理协调机制,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扎实开展与临沂市兰山区、枣庄市山亭区的边界联检工作,妥善化解边界纠纷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新版《兰陵县政区图》印制出版和《兰陵县地名志》的编纂工作;推动申报千年古县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健康有序发展;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积极开展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健全“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督促社会组织规范内部治理,开展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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