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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hbj/2021-000006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历史规划归集
  • 发布日期 2021-01-20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2020年度工作报告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生态环境局审时度势,勇于担当,立足争先进位、事竞一流,以蓝天、碧水保卫战为重点,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较好的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和近期重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于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收官之年,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承压奋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4,全市第4位;PM2.5、PM10、SO2浓度改善幅度均超过25%。4个国省控断面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危废处置能力达到10万吨,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96.2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已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氨氮、氮氧化物已完成超过80%,预计年底能够全部完成。“四减四增”年度评估全市第7。全县5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4项,剩余1项为省级环保督察(38号),武河、邳苍分洪道东偏泓、沙沟河等河流水量不稳定问题,因主要为上游县区设闸调控造成,已申请变更牵头销号单位。基本完成“三线一单”编制,正待国家审核。全面实行“一证式”管理,发放排污许可证90家。

亮点工作:科学治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优化完善工作机制。经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五项机制”,推进常态化、长效化。“五项机制”被山东环境刊发宣传。二是突出重点。以扬尘油烟、散煤、工业企业、矿山扬尘和机动车污染治理为重点,实行专班推进,尤其对城区站点周边道路,保证每天洒水4次,重点路段洒水6次,每月15-20日对落后乡镇提前预警,同时开展定向帮扶。三是强化调度督办。坚持正常工作日调度,环保信访定期调度,对突出问题现场督办,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科学研判,对重点问题进行督政,下发指挥部令26期,开展现场问政7期,启动公开约谈3次。提前五个月完成国铭球墨铸管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四是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10次,圆满完成削峰降速任务。综合指数位列全市第4,优良天数和PM2.5浓度完成市考核目标。今年以来,累计获奖510万,获得生态补偿金477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扬尘污染严重。建成区部分拆迁、建筑工地管理粗放、抑尘措施不到位,造成PM2.5、PM10居高不下。拆迁工地抑尘措施不到位,11月1日夜间,塔山站点PM10最高达到263微克/立方米,现场检查发现站点附近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抑尘设施形同虚设。建筑工地渣土覆盖不全,工地内道路积尘严重,渣土车冲刷不到位,冲刷水循环沉淀较差,车辆带泥、带泥水上路。二是机动车污染突出。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国三柴油货车淘汰进展缓慢,2019年以来仅注销1812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仅开展了编码和抽测,未全面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主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现象频发,大量机动车尾气聚集排放。三是工业企业整治存在短板。部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率低,处理工艺低效,高挥发性有机物原料仍广泛使用;10月份,通过用电量监控发现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4个;“散乱污”企业隐蔽性强、流动性大,清理取缔的存在反弹风险,部分石子加工、蒜米加工、塑料颗粒等无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隐蔽生产;部分企业私自安装生物质小锅炉,治理设施不配套,废气直排。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尚不完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管网不健全,部分小区、社区下水管道雨污不分,存在污水直排河道现象。二是面源污染问题突出。部分规模以上养殖场治理设施老旧、运行不规范,规模以下养殖户设施不完善,养殖粪污直接进入河道。耕地、菜地、果园施肥量偏高,农田退水影响河流水质。三是湿地水质净化能力退化。人工湿地运维机制不完善,已建成的湿地,由于管护资金投入不足,维护不到位,底泥长期淤积,水质净化能力退化严重。

(三)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土壤调查进度滞后,虽然基本完成调查,但部分调查工作完成质量不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虽然上报完成年度目标,但存在治理标准低、覆盖面不全的问题,同时由于涉及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巩固提升的13个村庄还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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