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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mzj/2021-0000240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历史规划归集
  • 发布日期 2021-08-11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兰陵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民政局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兜底保障坚实有力

一是保障标准再提升10%。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在2020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当前的753元/人月、580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当前的990元/人月、754元/人月,上半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8806.6245万元,特困供养资金3251.75万元,冬季取暖补贴747.45万元,较好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将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作为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摸排核查,加强与扶贫、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对比和日常监测,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今年新增城乡低保1266人、特困人员227人。三是提升社会救助水平。集中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规范化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对特困人员死亡未清退及冒领、挪用和私分特困人员供养金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整改台账,推动供养服务机构规范运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县特困人员身体能力等级进行评估认定;建立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及时救助急难对象,目前已累计实施临时救助478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64.64万元,人均救助3444元。

(二)养老和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提升活动,先后召开养老机构及敬老院观摩整改会议、养老服务发展提升推进会,督导各养老机构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月”活动,严格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切实加强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开展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养老服务关爱工作。全县共有117名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通过意向调查,对具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老党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群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6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入院精细照护服务,对具有居家养老意向的老党员群体开展适老化改造,目前,27名有意向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党员已经入住养老机构,90名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党员适老化改造正在进行。三是完善残疾人、儿童保障体系。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比2020年标准提高了10%,上半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845.9万元,发放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287.42万元;积极开展“情暖兰陵 爱心救助”困难儿童救助活动、“情暖童心 相伴成长”留守儿童关爱帮扶项目等活动,向困难学生发放了书包和500元救助金,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困难儿童的良好氛围。四是积极发挥慈善力量助推社会救助。会同兰陵慈善总会等部门开展了“抗击疫情 你我同行”兰陵县疫情防控大型公益活动、“温暖万家 情满兰陵”走访慰问活动、“夏季送清凉”大走访等一系列活动;投入资金140多万元开展了“慈善临沂保、助乡村振兴”活动,为全县2万多名60岁以上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和所有即时帮扶贫困群众免费办理了“临沂保”大病商业健康保险。

(三)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移风易俗工作成效显著。散葬坟墓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多次召开全县散葬坟墓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建立了每日通报机制,不断加强督导调度。今年以来,全县整治散葬坟墓4600余座,2020年以来已完成散葬坟墓整治2.7万余座。根据县殡仪馆火化名单开展了移风易俗实地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丧事简办有了明显提升。举行了“文明祭祀·从我做起”万人签名活动和宣传周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绿色、节俭、安全的祭扫方式,在全社会形成了文明节俭祭祀良好风尚。二是婚姻登记服务更加完善。落实《民法典》婚姻登记冷静期的相关规定,今年上半年共完成婚姻登记5999件,其中结婚登记2798对;离婚申请1607对,办理离婚登记646对,冷静期319对,待办理217对,撤销352对;补办证件1018件,涉外登记1对。大力提升婚姻登记场所,改造婚姻辅导室2间,配备多名心里辅导师、社会工作师等志愿者为婚姻登记中需要帮助辅导的当事人服务;增设了颁证大厅,5.20、5.21期间开展了多次集体颁证活动,有效宣传了文明节俭婚俗新理念。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开始接受预约。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上半年共救助49人次,滞留在站人员13人,护送返乡20余人次,开展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60余次,劝返40余人次。四是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全县共有社会组织502家,其中社会团体9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10家。有序开展了社会组织评估及抽查工作,完成253家年度报告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通过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方式,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目前,共劝散3家,引导登记1家,报市局未注册登记社会组织协查通告6家。

(四)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

一是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扎实推进。强化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把选举委员会产生关、选民登记关、候选人产生关、会场设置关、选举投票关五个关口,有效推进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抓住换届关键期,今年5月份,全局干部职工分成五个督导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集中督导,及时到各村换届现场进行指导,推动问题整改和经验总结推广。截至目前,应换届村居604个,已全部完成换届,完成率100%。二是继续做好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积极开展“牌子多”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全面梳理本辖区村(社区)挂牌情况,确保不留死角盲区;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督导,对村级“牌子多”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形成督导报告,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将检查结果与村支部书记5月份绩效奖励挂钩,充分传导压力到村,提高村级整改积极性。

(五)党建引领推动民政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建立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每周固定学习半天;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始终;开展“讲故事学理论”“党史我来讲”活动,党组带头讲故事学理论,全体干部职工逐一走向讲台,谈感想、悟初心、悟思想,目前已开展8期;开展“以案促改”“以案明纪”活动,深刻汲取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标本兼治,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开设“周一讲堂”,每周一例会后,全体干部职工,纷纷走上讲台,结合岗位职责,谈体会,提建议;扎实开展社区“双报到”活动,先后6次组织党员到朝阳社区开展卫生清理、灾情巡查、联合主题党日等活动;学习强国注册学员53名,党史知识竞赛注册33人;组织党员赴九间棚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开展了最美民政人、最美儿童主任等系列评选活动。

二、亮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启动以来,县民政局作为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坚持边换届边分析、边推进边研判,牢牢掌握换届工作主动权。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开展骨干业务培训和在首个进行村委换届的村召开换届观摩会等方式,督促乡镇相关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换届政策、操作流程和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依法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督导力度。根据每日换届计划,县换届办督导组到各村换届选举现场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指导整改。督导情况形成报告,全县进行通报;利用5月份一个月的时间,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开展集中督导,重点督导换届政策程序、信访办理、正风肃纪、组织领导等工作情况,了解进度,查找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把握重点环节。围绕选举的重要环节,严把5个关口:1、严把选举委员会产生关。坚持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洗产生,使选举委员会具有广泛代表性,尽力防止选委会被家族势力或宗教势力把持;2、严把选民登记关。对符合条件的选民逐人登记,张榜公布,不错登不漏登,切实做好筛查,杜绝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登记为选民;3、严把候选人产生关。建立候选人资格“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联审”的“三级审查”制度,村(社区)、乡镇(街道)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后,由19家县级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提出明确结论;4、严把会场设置关。设置标准化会场,做好全程录像,以会场标准化促进选举规范化。矿坑镇、大仲村镇等乡镇在选举中普遍设置了标准化会场;5、严把选举投票关。严格以证换票,秘密写票,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宣布当选结果,有效保证了换届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应换届村居604个,已全部完成换届,完成率100%。

(二)推动民政调研常态化。推动民政工作调查研究常态化,努力构建“大调研”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为掌握全县民政工作情况、研判分析形势、作出有效决策提供坚实基础。今年以来,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成了五个调研组深入镇村开展了多次民政大调研、专项督导活动。主要对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村两委换届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在把真实情况摸清摸透、把问题症结查深找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政策体系建议,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并汇编成册。

(三)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解决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对全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难老党员等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目前,全县民政系统已累计走访低保、特困人员、困难老党员等特殊困难群众1074人次,支出资金11.3万元。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根据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要求,自1月1日起,在去年12月底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共计补发1-5月低保、特困供养等资金1427.09万元,5月19日已将资金补发到位。

(二)精准落实救助政策。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规范化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各供养机构按照专项治理要求,逐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对供养机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该项工作已完成;二是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确保应保尽保,截至6月16日,全县新增城乡低保830户1265人;三是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走访活动,党组成员带队,组织人员对全县低保、特困、困难老党员等特殊困难群进行入户走访,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四是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及时将符合特困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今年以来新纳入特困供养对象227人。开展了全县特困人员身体能力等级认定工作,3月份已全部认定完成。

(三)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健全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实行急难型临时救助“先行救助”,提高临时救助实效,截至6月16日,累计实施临时救助478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64.65万元。

(四)实施移风易俗工程。完成年度散葬坟墓整治任务,做好督导检查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已经迁移改造4608个,其中迁移1849个、改造2766个。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网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依托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开展“人情保”、“关系保”专项治理,力求救助政策取得实效、落到实处;积极推广郯城县、蒙阴县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做法,努力破解特困人员照护不到位及精神障碍特困人员供养难题。提升特困供养水平,积极动员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力争年底前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0%。

(二)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继续巩固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做好养老服务和设施评估工作;推动全县农村幸福院实现第三方托管,争取各级财政资金补贴,提高农村幸福院开办率;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农村空巢老年人探访制度。

(三)进一步推进落实惠民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力度,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整改提升,完善看护房、卫生间以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部署开展农村散埋乱葬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殡仪馆管理服务水平,规范经营性公墓年检,有效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形成文明节俭移风易俗新风尚。

(四)做好残疾人、孤困儿童救助保障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强化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培训;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夯实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阵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力量,提升在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转介服务等方面专业化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和孤困儿童生活保障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五)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后续工作。新一届村委会班子选出后,及时发放当选证书,抓好新老班子交接,完善配套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换届成果;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好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按时完成群众性基层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证书换发工作,指导村居应及时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不断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指导乡镇对名称不规范的农村社区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法人名称。

(六)激发社会组织和慈善社工发展活力。抓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整改年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项制度建设落实;推动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确保党建工作的有形有效开展;继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保障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拓宽募捐渠道,开展好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联合公益团体积极开展慈善助困、助学、助医、助孤等活动,指导监督县慈善总会开展好本年度“慈心一日捐”活动;结合庆祝《慈善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和第六个“中华慈善日”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山东省慈善条例》专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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