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计划(1966年—1970年) 规划指标:到197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3.5亿千克,平均亩产250千克(其中,小麦、大豆及其他杂粮要求占70%以上)。棉花播种3万亩,总产皮棉150万千克,平均亩产皮棉50千克。花生播种4万亩,亩产生米100千克,总产花生米400万千克。贯彻“小型为主,中小型并举 ;社队自办为主,国家支援为辅;当年见效为主,水旱兼治”的方针,扩大灌溉面积,保证实现100万亩稳产高产田。新建扩建水库达到163个,新建引河闸29处 ;初步治理和绿化山头240个,集中造林,大力培植金银花、花椒、中药材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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