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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12/2023-0003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2023-07-01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3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升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结合《2023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现制定2023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监管对象

各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以上所称食品生产企业是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各类食品生产主体;食品小作坊是指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生产主体。

二、监管方式

监管方式分为日常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其中监督检查可分为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飞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等。

三、监管事权划分

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管体系。一是县局负责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监管所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确定辖区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做到检查全覆盖。三是县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全县食品企业开展抽查,抽查涵盖各产品类别,抽查比例不低于企业总数的30%,对当年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已检查的企业,监管所可以不再重复检查,但剩余70%的企业必须全覆盖检查。四是县局对风险性较高的食品小作坊开展抽查,属地监管所负责辖区内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并建立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五是抽检不合格的后处置,按照省、市、县局的分工执行。

各项监督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问题整改和立案查处,指导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最新《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和《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全项检查,结合企业风险分级、监督抽检反馈结果、投诉举报的问题等情况对辖区内各食品生产企业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及时筛查和梳理监管工作中的风险点。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对辖区内企业逐一建立“三张清单”(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纳入企业监管档案。梳理列出2022年以来的“两超”和质量指标不合格企业清单,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潜在风险,及时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大中型企业任命食品安全总监、适量配备食品安全员,小微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各食品企业均应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企业“三标”管理制度。二是指导企业开通“山东食链”,推动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山东食链”进行追溯管理,鼓励自建追溯系统企业通过端口对接或批量导入方式上传追溯信息。三是组织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以及在自查平台的录入提交工作,确保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查率要求达到100%。四是加强《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卫生规范》(DBS37/T 002—2022)的宣传培训。全面摸清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对本辖区内所有登记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建立监管档案,确保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建档率达到100%。督促指导小作坊在生产环境卫生、制作过程、食品标签标识等方面进行完善提升,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

(三)强化监督检查。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确定的频次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检查力度,问题整改形成闭环,提高日常监督检查效能。对食品小作坊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重点对植物油、糕点等高风险产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

(四)搞升监管效能。及时整理各项检查记录,建立监管档案。加强问题整改督查,对于一般问题,监督企业落实问题整改,严重问题或未落实整改的企业坚决立案查处,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指导企业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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