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食品安全秩序,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当前全县食品行业现状和日常监管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以《“食安兰陵”建设三年行动提升计划》为指引,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国家总局、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严字当头,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解决当前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业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彻底整治食品生产不规范、无证经营、卫生脏乱差、台账不健全等现象,通过对整体经营环境的规范整治,有效提升行业形象,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规范对象:1、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2、食品流通行业(农贸市场,大、中、小型超市,食品批发和零售店,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农村食品批发商);3、餐饮行业(含:网络餐饮。辖区内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小食品摊点;连锁快餐;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百人用餐以上规模的集体食堂养老院食堂、景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4、特殊食品、保健食品行业。
(二)重点解决问题:重点解决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特殊食品和保健食品、餐饮经营单位和个人无证无照、生产加工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食品过期,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卫生管理不达标、加工场所布局不合理、采购使用不合格原料、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不健全、内部员工培训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目标任务
(一)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是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细化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修改完善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全面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规范提升。持续深化“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要求,全面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标准意识,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开展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分类别分批次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培训,通过“爱山东”APP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全面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水平。
二是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优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结合风险分级结果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整改完成率。开展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全覆盖检查。加强预制菜、粮食加工品食品等生产企业监管。根据上一年度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重点检查淀粉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蔬菜制品、炒货食品等,严查标签不规范、掺杂使假,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开展全县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指导小作坊做好原料进货查验、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工作。指导市场监管所加强小作坊监督检查,推动小作坊生产加工卫生规范实施。
(二)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食品销售企业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以符合实际、管用好用为原则,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督促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要求。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对食品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县局进行随机抽查。
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农村食品供货商和经营店规范率达到 100%。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三无”、侵权假冒食品。
三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等管理义务,入场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义务;对农贸市场开展第三方快检,开展快检培训及能力验证;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查处及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追溯信息共享。
四是强化食品超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以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等为重点,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及临期食品管理等制度,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三无”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对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上年度被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五是开展肉类食品质量安全检查。推广应用生猪产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按时间节点完成推广工作。
六是开展食品销售企业监督抽查考核。组织对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监督抽查考核,年内对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抽查考核全覆盖。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开展监督抽考工作。
(三)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是持续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继续推进“清洁厨房”建设工作,年底中型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覆盖率达到100%。规范提升网络餐饮订餐,继续开展网络订餐“双十”检查,指导第三方平台落实外卖封签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现场核查,避免虚假店铺、一店多开的现象,推行网络餐饮线上线下同标同质。打造小型餐饮单位聚集区规范提升,特别是“沂蒙老街”“万达店”“开元店”食品安全规范再提升。
二是聚焦重难点问题治理。强化集中用餐单位(学校食堂、养老机构、医院食堂及托管机构)排查整治工作,以“校园餐”专项整治为抓手,集中治理食堂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留样、“三防”设施齐全、“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4D+”厨房的规范等突出问题,季度检查覆盖率100%。
加强重点业态和时段治理。以火锅店、烧烤店等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前宣传消费提示,加强旅游景区、高速路服务区和小餐饮聚集区等重点业态监管。高标准完成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四)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督促、指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总局模板完善风险管控清单,切实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嵌入日常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依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每2年至少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1次覆盖全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考,对生产企业做到每年监督抽考全覆盖。
(五)食品抽检工作要点
一是提前部署,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5年兰陵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稳中提质、统筹抽检,全年均衡分配抽检任务,季节性和节令性食品等专项抽检在相应时节及时开展。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跟踪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着力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进一步优化市级以上抽检和县级抽检分工,扩大抽检覆盖面,强化高风险主体抽检,减少重复抽检,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抽检。聚焦儿童食品、农村地区食品、校园食堂、生鲜电商、网红餐厅、餐饮外卖食品以及“两超一非”等七个群众关注和风险较为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抽检,查找食品安全风险。联合监督检查、稽查办案等,开展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严重、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专项抽检,整治行业潜规则。
三是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照“原因查找到位、产品控制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到位”五到位要求,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通过建立不合格食品任务台账,加强核查处置培训和指导,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肃核查处置,督促2025年核查处置工作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完成。
四是强化问题隐患通报。定期分析抽检结果,风险排查整改到位。抽样过程中,对抽检结果定期分析,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形成抽检分析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检监结合,根据排查风险,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改措施,有效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四、工作要求
食品相关科室和基层监管所要加强联络,主动沟通。在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中,要做好数据积累,主动汇总工作信息,上报工作进展,加强上下沟通,注重横向联合。要及时研究交流工作存在的困难,对难以把握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报,可采取信息简报、专刊动态等形式报送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可采取多种方式邀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参与检查、联查,推动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 2025年食品监管计划配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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