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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gshj/2022-0000468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2022-04-06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计划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计划

为规范全县食品安全秩序,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当前全县食品行业现状和日常监管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以巩固食品安全县为抓手,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国家总局、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严字当头,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解决当前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业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彻底整治食品生产不规范、无证经营、卫生脏乱差、台账不健全等现象,通过对整体经营环境的规范整治,有效提升行业形象,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规范对象:1.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2、食品流通行业(农贸市场,大、中、小型超市,食品批发和零售店,进口冷链食品);3、餐饮行业(含:网络餐饮。辖区内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小食品摊点;连锁快餐;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百人用餐以上规模的集体食堂养老院食堂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4、特殊食品、保健食品行业。

(二)重点解决问题:重点解决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特殊食品和保健食品、餐饮经营单位和个人无证无照、生产加工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卫生管理不达标、加工场所布局不合理、采购使用不合格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不健全、内部员工培训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落实“五个必须”“八不”“三证一码”,个人防护、场所消毒、应急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三、目标任务

(一)食品生产企业:全县生产企业、小作坊持证率达到100%,证照齐全、生产加工行为规范,“三标”建设达到100%,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年度创建品牌企业5个以上。全面开展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对全县肉制品、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白酒、茶叶、纯净水共6类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上市合格率达到100%。

深入开展“三标”行动,实现“三标”管理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水平明显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使“最严谨的标准”在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得到显著落实。全面开展“清洁工厂”活动,指导企业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规范标准要求,落实“五清”要求,全面提升卫生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自查工作。加强小作坊监管工作。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做到小作坊持证率达到100%做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全面提高我县小作坊生产经营水平。做好生产环节不合格(问题)核查处置的审核工作。及时与实施后处置的科室队所沟通,严格按照《关于生产环节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要求》进行审核,规范不合格核查处置工作。全面做好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企业2021年度风鹩等确定检查频次,制定《2022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使用进口食品原料的相关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报备并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等材料。严格按照冷链食品监管要求开展防控工作,要求各相关企业切实执行员工和来人登记、测温、消毒杀菌等措施。将原料采购、成品入库出库信息及时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按规定需要报备的及时报备,对不按规定履行责任的企业,坚决严厉处罚。

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及考核力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做到人员培训覆盖率100%,食安员抽考通过率100%。开展区域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与食品添加剂“两超”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和“净网”行动等结合起来,对庄坞镇16家代用茶生产企业开展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两超”等情况。引导企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鼓励企业进行HACCP等体系认证,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打造一批品牌企业。

(二)食品流通行业:全县农贸市场,大、中、小型超市持证率达到100%,培训、进销货台账和查验制度全面落实。持续做好食品流通行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及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年度创建规范化农贸市场1个,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0个以上。适时启动对食品摊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加大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市场主办者对入场销售的活鱼及运输用水开展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检验,做到主要品种检查每月覆盖1次。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食品店网格化监管,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责、责任到人。重点对乳制品饮料、“五毛”零食、“三高一多”食品进行规范和抽检。加大禽畜、水产品监管力度,推进畜禽、水产品安全质量提升。加强食品批发经营者监管,建立经营者、下游客户台账,督促经营者建立台账。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三无”、劣质、过期食品及虚假标注、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经营者经营自律履行承诺。全面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排查,严厉查处私自销售进口冷链肉制品、海产品和违反非冷链“八不+二”行为,对农贸市场、规模商超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达100%,严格做到全程管控、全链追溯体系等各项防控措施防控到位,严防疫情“由物传人”。

(三)餐饮行业:餐饮监管工作继续以餐饮环节质量提升工程为主线,以校园食品安全、网络订餐、小餐饮及校外托管供餐规范提升为重点。餐饮行业持证率达到100%,经营场所规范,量化分级A级达到30%以上,创食安山东品牌10个。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面落实“四查”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开展春秋季、中高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一年不少于4次的全覆盖检查,春、秋开学季开展不少于10家次的飞行检查。2022年,确保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和“4D+”体系建设覆盖率100%,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率达到100%,养老院和卫生院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4D+”体系建设实现县域全覆盖,鼓励入网订餐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督导小餐饮严格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和主体责任,加强小餐饮登记备案管理,小餐饮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均达到100%。继续开展“在一线助规范”活动,帮扶“三小”业户规范经营。继续推进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餐饮安全你我同查”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规范网上餐饮服务行为,依法对第三方平台开展餐饮单位入网前资质审查和入网后的动态管理,第三方平台和餐饮单位按规定在网上公示许可证照、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菜品主要原料名称等信息的情况。加大食安山东示范单位品牌创建工作,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创建工作,逐步推进入网餐饮单位加入智慧监管平台,用互联网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三小”行业: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摸清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底数,全部纳入监管体系,贯彻落实《三小登记管理办法》。小作坊、小餐饮监管覆盖率均达到100%,切实做到小作坊、小餐饮“一户一档”。将登记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等材料一并纳入小作坊监管档案,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进行更新。加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小作坊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五)抽检快检和特殊食品、保健食品: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000批次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抽检信息。加强对蔬菜、食用菌、畜禽、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抽检数量和频次,根据上年度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频次较多的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尤其是食品抽检问题发生率较高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小餐饮、小作坊等,增加抽检批次。按照“应公布尽公布”的原则,食品抽检结果公布率保持100%。

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做好检验报告的送达、核查处置工作,推行核查处置联络员、70日预警、不合格食品双通报三项制度,实行 2 批次自动预警、3 批次定期通报、同一产品同一规格 3 批次以上不合格企业动态清零机制等,切实解决多批次不合格问题。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100%。

分析掌握全县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进一步扩展保健食品的宣传渠道,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公众号等多种网络平台进行保健食品知识的宣传。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等重点规范。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总局《特殊食品经营监督检查指南》,加强对医院周边便利店、母婴店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在大中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消费集中场所设立“你送我检”服务站,现场为市民免费进行食品安全检测,主要对群众食用量较多的肉类、农产品、酱腌制品、水产品等进行快检,做到有送必检、随送随检,提高市民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市民正确消费。

(六)巩固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成果。实施创建工作常态化,严格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评价细则(2021)》对标创建标准和评价细则,协调各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提升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顺利通过食品安全先进县复审工作。

(七)加强县级食安品牌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地方食品安全评价标准,通过持续培育、整体创建、巩固提升,实现品牌数量持续增加、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同时,要持续推进县级“食安山东”平台建设,积极借力线上、线下推广平台,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托“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守护舌尖安全”“漠视群众利益”、“守护佳节”百日食品安全行动、农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全覆盖、多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和“禁售长江非法捕捞鱼获物”专项行动。实施联合执法,扎实推进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移交食品犯罪案件,加大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查处一处,震慑一片,规范一方”的整治效果。计划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0起。

五、工作要求

食品相关科室和基层监管所要加强联络,主动沟通。在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中,要做好数据积累,主动汇总工作信息,上报工作进展,加强上下沟通,注重横向联合。要及时研究交流工作存在的困难,对难以把握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报,可采取信息简报、专刊动态等形式报送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可采取多种方式邀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参与检查、联查,推动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2022年食品监管计划配档表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

食品监管计划配档表

序号目标计划具体指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
1“三标”工作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完成“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检验”工作6月底食品安全监管科
2“清洁工厂”活动组织食品生产企业落实“生产场所清场、设施设备清理、地面排水清扫、工器具清亮、人员卫生清洁 ”等“五清”要求6月底
3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食品安全自查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排查和安全自查,列出危害点清单、撰写排查报告、整改报告、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并上传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自查”模块。10月底
4食安员抽考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考核,做到覆盖率100%、通过率100%。10月底
5风险等级评定对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类别、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例办理、产品召回等情况确定风险等级12月底
6区域性食品专项整治对庄坞镇16家代用茶生产企业开展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两超”等情况。6月底
7“后处置”审核工作审核后处置工作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按照省局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审核后处置工作
8抽检和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及专项抽检方案。按季度分批次,在12月份前完成全年抽检计划。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科
9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召回工作。按照省局要求,对不合格食品要求5个工作日内送达启动,90日内处置完毕。
10保健食品监督检查,“五进”宣传,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及专项提升工作。按照年度计划,及市局安排,定期开展。
食品快检组织实施全局快检工作,在消费集中场所设立“你送我检”服务站,现场为市民免费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结合食安护佳节、重大节日等时间段,定期开展。
11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4D体系建设养老院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4D体系建设县域全覆盖2022年3月底之前完成餐饮监管科
学校、幼儿园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县域全覆盖2022年6月底之前完成
12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对系统内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风险等级评定以及风险等级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对食品摊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风险等级评定工作。2022年12月食品流通监管科
13创建规范化农贸市场1个,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0个以上。2022年12月
14督促农贸市场主办者对入场销售的活鱼及运输用水开展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检验,做到主要品种检查每月覆盖1次。每月督导1次
15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按照年度计划及市局安排,定期开展。
16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排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及从业人员培训。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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