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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mzj/2022-0000110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进展情况
  • 发布日期 2022-12-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民政局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兰陵县民政局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

成立了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打造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广场,5月30日举行了挂牌仪式;成立了“兰·禾”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组建了教育、司法、医疗、社会组织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团;乡镇(街道)未保站、村(居)儿童之家实现全覆盖,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队伍配齐配强,形成了纵向贯通县镇村、横向辐射党政群企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和多元参与、分工明确、各方协同、专业高效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3月份顺利迎接省评估小组实地评估,获得领导高度评价,完成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创建工作。

二、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巩固提升散葬坟墓整治成效

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散葬坟墓整治资金已纳入财政预算;公益性公墓奖补预拨资金已拨付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公益性岗位设置了公墓管理员;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了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通过文明实践赶大集,宣传移风易俗,通过公众号、政府官网等渠道发出倡议,倡导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网上祭扫;6月15日,县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检查组对“山东润运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县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对照省市工作方案和抽查事项对有关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就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进行了综合检查。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网络

依托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网络,加强日常监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今年已为19522户30853名低保对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7558万元;为5657名城乡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资金6853.50万元;实施临时救助2541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337.72万元;为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382.41万元、发放电费补贴166.64万元、临时价格补贴295.33万元。

四、完善幸福院等公益服务设施

完善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切实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已完成晒米城前、家天下、开元开元状元府3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完成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完成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工作。

五、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10%以上

按照市民政局下发文件要求,我县各类民政对象救助保障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提高10%。该项工作已于3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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