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批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批准。
二、办理依据
(一)《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或者变相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国家规定,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招收对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规定将招生情况、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经费保障、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等,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和基础教育科。
四、办理条件
全省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
五、申请材料
申报说明书。
六、基本流程
(一)材料受理。接受材料进行整理;
(二)材料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提交下一办理环节,对于缺少非主要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对于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材料归档。材料签章清晰且具有法律效力,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归档处理初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间:3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和基础教育科。
(二)电话咨询:0539-5280596
0539-5123176
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批准业务手册
1.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办理条件:全省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
3.申请材料:
申请说明书(纸质原件2份)
4.办理流程:
(一)材料受理。接受材料进行整理;
(二)材料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提交下一办理环节,对于缺少非主要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对于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材料归档。材料签章清晰且具有法律效力,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归档处理初审。
5.办理时限: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6.审查要点:1.申请书包括办学宗旨、招生规划、招生区域、办学规模等。有相应规模的生源和办学需求;有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师资;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其他办学条件;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2.学校章程包括学校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章程修改程序。3.申请人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银行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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