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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兰陵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尤作锦的提请,于2023年8月29日决定:
任命
张玉龙为兰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兴艳为兰陵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强的兰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继发的兰陵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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