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兰陵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1.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及时在兰陵县政府网站更新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决策公开、公示公告、行政执法、建议提案办理、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344条。常态化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任务,各类救助补贴发放信息、日常管理信息、政策措施信息均能做到及时发布公开。
2.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明确依申请公开相关流程,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宗,其中自然人申请1宗、商业企业1宗,与2022年相比数量增加1宗。目前,予以公开1宗,顺延至2024年办理1宗。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级审查制。
4.拓宽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兰陵首发民政政务号,落实专人做好维护,确保运行正常、信息及时更新。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广民政救助政策“码上通”,让群众扫码即可了解各项民政政策。
5.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按照公开内容做好任务分工,及时督促提醒科室、部门做好各项公开任务,确保及时公开。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目前,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足;二是政策解读数量、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大等。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改进方法,结合民政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积极转发制作重大政策解读,多采用图解、音视频等具有吸引力的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民政政策信息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用心用情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办理建议、提案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
(四)本部门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兰陵县民政局健全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告知、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救助结果主动公开三项机制,打造“贴心暖心放心”社会救助服务,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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