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县各级文件通知要求,现公开兰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兰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临沂市兰陵县兰陵路东段行政办公中心1312室,邮编:277700,电话:0539-7929002,电子邮箱:llxwgxj@ly.shandong.cn)
1.主动公开方面。及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文旅要闻、公共文化活动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注重标准,加强信息质量。2023年通过兰陵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信息18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1条,积极主动全面、详实地公开政府信息,持续优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县文旅局明确责任,准确领会、及时回复,加强督查。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2023年,依申请公开办件事项2项。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县文旅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信息“三审”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类信息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文旅领域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平台作用,定期对网站平台进行更新,做好上级评估和审查,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做好栏目设置,进一步加强专栏建设和信息内容质量。通过“兰陵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发布最新的文化旅游工作动态。
5.监督保障方面。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培训,要求信息工作的各环节都按规范的办法和程序进行,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常态化检查政务公开情况,积极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县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依申请公开业务有待规范、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公开标准,规范答复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科室、馆所,责任到人,确保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栏目更新管理工作。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5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部门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县文旅局紧扣重点领域信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文旅活动相关信息,做好文化旅游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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