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兰陵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卫生健康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正常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完善信息发布。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要求,通过县政府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142条,其中新闻信息50条,政务公开1条,法定主动公开25条,重点领域66条。
(二)积极回应,加强互动交流。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要求提供“2023年一季度兰陵县饮水卫生检查信息、医疗卫生监督检查信息、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信息”三项检查信息。按照要求,我局在规定期限内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邮寄给申请人,同时积极同申请人取得联系,核实回复满意情况,做到工作闭环。
(三)严格落实,深化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通过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程把关,各科室负责人审核、经办人员具体承办的管理责任体系,较好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扎实有序地全面推进。
(四)拓宽载体,完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专栏、健康兰陵服务号及局政务公开栏等,及时发布重点工作、重大事项、惠民政策、服务指南等事项,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问题,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渠道参与和获取相关信息,提高政务信息的参与度和利用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开展。
(五)压实责任,推进规范建设。我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由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重视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做好常态化管理,加强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针对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卫生健康领域的学习仍需加强,工作人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晰研判和起草过程,更加注重实质性解读,第一时间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发布。二是严格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2023年兰陵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准确完成相关信息公开。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县政协会议提案共25件。其中,政协提案19件,人大意见建议6件。内容涉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药发展、乡村医生队伍等多个方面,涵盖了卫生健康事业的各个领域。截至目前,25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其中,人大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的答复均已被采纳。
(四)本部门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策划开展“8.11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通过实地参观、现场交流的形式,主动宣传政策、解答疑惑,“面对面”“零距离”“心贴心”服务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卫生健康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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