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兰陵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公开机制,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增强统计服务能力。
1.主动公开方面。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兰陵统计信息网发布信息88条。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调整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信息公开审批表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进行规定,夯实制度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及时发布《2023年兰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23年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兰陵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兰陵统计信息网公开年度数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平均工资、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均居民收入、价格指数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经济形势分析及解读。三是创新服务社会公众方式。按照“先上后下、先内后外”的原则,非涉密及敏感信息均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利用重大节日节点,举办规格高、声势大、覆盖全的统计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围绕热点,精准服务。四是认真做好财务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有关财务信息,按照财政的统一部署,在兰陵信息网财政信息专栏公开发布《兰陵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调整方案》。
2.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0件,已及时进行回复。
3.对政府信息进行管理的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把好信息公开管理审核关,确保不发布问题信息,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2023年我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建设工作,按照设置的公开栏目及时进行更新,严格按要求做好各项自查整改,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5.监督保障的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好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自信息产生之时,即由产生部门初定公开属性,经分管领导对公开属性和保密性质审核后,确定公开属性,依情况予以公开,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大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于个别栏目主动更新还不够及时。由于受到上级部门对于统计数据公开的相关规定影响,我局对于统计信息栏目的主动更新未能做得很好,对于部分统计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强。二是对于公开信息的内容质量还有待提高。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需要对所设置的栏目定期进行更新,但在日常的更新当中,特别是对工作动态的更新,缺少了精益求精,未能严抓内容质量的标准。
(二)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稿件的审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落实好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通过三级审核及时发现信息稿件所存在的疏漏,在未公开发布之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整改。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定期更新的相关规定,针对涉及我局相关职能工作的公开栏目,及时编制更新相关信息,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三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稿件质量标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编写信息稿件的业务能力,严格抓好质量关,提高信息稿件质量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2023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时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认真落实兰陵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较好的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对重点领域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了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政务公开方面创新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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