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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sjj/2022-000011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审计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 2022-12-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兰陵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7日至6月10日,对兰陵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县财政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1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27.7%。加上返还性收入19,3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19,5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909万元,调入资金115,74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19,918万元。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0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50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8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9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7,352万元。

2.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本级(含街道、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340万元。返还性收入19,3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19,5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909万元,调入资金115,74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8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58,137万元。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9,5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21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8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9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7,35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413,854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10,49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8,2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32,546万元。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7,56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7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29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58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两项社会保险基金保费收入45,9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5.01%,政府补助收入82,235万元,利息收入1,13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365万元,转移收入及其他收入34,863万元,基金总收入164,566万元;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4,125万元,完成预算的98.58%,加上转移支出123万元、其他支出623万元,基金总支出104,870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9,69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40万元,上年结余3,000万元,收入总计7,040万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48万元,调出资金3,692万元,支出总计7,040万元。

另外,省政府核定我县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38,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3,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34,800万元。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35,5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2,15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33,382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在债务限额以内。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657,146.41万元,较上年增长2.98%。负债总额181,207.68万元 ,较上年减少3.32%。净资产475,233.82万元 ,较上年增长5.4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57,253.80万元,占23.9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99,892.61万元,占76.07%。流动资产259,864.71万元,较上年增长1.96%,占资产总额39.54%;固定资产净值327,816.70万元,较上年增长2.11%,占资产总额49.88%;在建工程37,890.31万元,较上年增长81.86%,占资产总额5.77%;长期投资158.75万元,占资产总额0.02%;无形资产净值25,114.66万元,较上年增长7.42%,占资产总额3.82%;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3,10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47%。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总体良好。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改革,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狠抓增收节支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推进财税改革,做好“六稳”工作,完成“六保”任务,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121万元,同比增长27.7%。其中税收收入195,137万元,同比增长23.8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2.99%。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预算改革攻坚稳步协同推进。一是出台《关于做好深化县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经费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兰陵县县级公物仓(虚拟)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做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升值。二是财政绩效管理改革扎实推,实现部门预算绩效、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全覆盖。三是注册成立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文旅集团,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四是出台《关于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通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县乡两级事权、财权和支出责任的匹配,提高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五是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改革在全国率先推出的“宅急贷”被山东新闻联播播放,并被新华网刊发,转发量突破100多万人次。

(三)民生保障更加坚实有力。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630,072万元,同比增长7%,其中民生支出523,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1%,民生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保障水平日益提高。

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预算分配、存量资金统筹盘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

总预算编制不完整。2021年初未入库的一般预算收入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191.2万元,未编入2021年度总预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六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预算,不得隐瞒、少列”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县财政局应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编制政府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预算编制不科学

县财政2021年对上年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低于10%的22个项目继续安排预算18,143.58万元,2021年实际拨付2039.62万元,该部分项目2021年预算执行率仍较低,年底继续结转。

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的规定。县财政局应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核,分析项目执行率低的原因,安排预算时充分考虑项目结转结余情况。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提质增效方面

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较低

2021年预算执行率低于20%的145项,预算数181,951.83万元,实际拨付3,836.67万元;执行率低于10%的133项,预算数172,008.23万元,实际拨付2,165.94万元;当年未执行的116项,预算数123,483.4万元。

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旦批复或下达,资金就能实际使用”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县财政局应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县财政局要及时审核、拨付资金。

4.项目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经抽查项目发现2个项目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1)兰陵县行政执法局主管的乡镇全覆盖保洁项目存在预算目标未按计划执行,项目预算资金3,233.87万元,实际到位3,233.87万元,实际执行3,088.48万元,结转结余145.38万元,其中用于本项目支出2,505.44万元,挪用于缴罚没款233.05万元,挪用于园林绿化350万元。

(2)兰陵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PPP项目,项目总投资70,818.65万元,计划建设期为2018年4月-2019年9月,实际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6月30日,延期21个月,未能如期实现政策目标发挥资金绩效。

以上两个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违反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第十一条“单位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的规定。县财政局应加强对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督促部门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5.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土地、规划等手续不完整

兰陵县塔山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于2020年10月1日开工建设,总投资45,000万元,计划建设总面积139,877平方米。其中:东南商业区地下停车场面积27,866平方米,已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西北地块安置区地下停车场面积12,211平方米,已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剩余地下停车场未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县财政局应督促项目申报单位应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办理相关证件。

(三)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方面

6.部分存量资金未收回预算统筹使用

2021年底,专户闲置资金7,872.1万元,未收回预算统筹使用。

违反了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中“(三)……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年的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县财政应及时收回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更加急需的重点支出。

(四)财政收支真实性方面

7.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4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543.42万元。

一是2021年度账户利息收入59.14万元,未计入预算收入,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14万元。

二是2021年末应入库未入库非税收入4925.68万元,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543.42万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县财政局应严格执行预算法及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决算草案。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8.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一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经审计发现,2021年财政一体化平台中记账的部门单位,有38个部门单位未按照规定计提折旧。

二是资产管理系统中2021年末有66个部门单位累计折旧(摊销)为0。

违反了《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十六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第四十五条:“各部门所属单位应当每年编制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逐级报送相关部门。各部门应当汇总编制本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报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县财政应加强对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六)其他方面

9.已死亡人员发放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补贴等

部分单位惠民资金发放因死亡信息共享不及时,对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补贴等,其中民政局282人次,116,003元,县水利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25人次3,750元,县卫健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41人次38,155元。审计期间,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已将上述资金全部收回并上缴财政,县民政局已追回47,269元(含因救助对象死亡后账户资金仍在银行账户的金额)。

五、审计建议

(一)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

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依法纳入预算,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各部门要统筹各类资金资产,结合本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统筹申请预算,保障合理支出需求。

(二)规范决算编制,提高决算真实性

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提高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做到决算数据账表一致,账实相符,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预算支出执行控制,增强预算约束力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禁将国库资金违规拨入财政专户。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规范预算调剂行为。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除已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的事项外,不得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安排支出。


对本次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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