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4月8日,兰陵县审计局派出4个审计组、10名审计人员,组织对兰陵县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1457万元财政资金、1209.88万元捐赠资金,延伸审计了兰陵县红十字会等2家慈善组织,兰陵县卫生健康局等11个政府机构和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工作得到了兰陵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财政共安排兰陵县疫情防控经费合计14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0万元,省级资金574万元,市级资金60万元,县级资金693万元;实际使用1329.94万元,其中: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824.74万元,医院改扩建支出260万元,其他支出245.20万元。127.06万元尚未支出。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兰陵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209.88万元。其中:直接接受捐赠资金949.88万元,上级组织转入260万元。支出1209.58万元,其中:汇缴上级919.58万元,用于本地区疫情防控290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26.05万件(折价238.85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25.97万件(折价238.46万元),结余0.08万件(折价0.39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兰陵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疫情发生后,基本能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指令,疫情防控工作响应迅速,联防联控措施基本到位,有效遏制了疫情的扩散。县级财政筹措财政资金693万元,专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全县上下踊跃捐款捐物1400余万元,用于支援湖北及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县确诊病例1例,并已治愈出院。
但审计也发现,兰陵县在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问题,应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规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组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反馈,督促边审边改、即知即改,切实提高整改时效性和落实率,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社会捐赠款物方面
1.针对捐赠资金物资公开不及时的问题,兰陵县红十字会进行了整改,于2020年2月19日,通过兰陵县政府网站,将捐赠款物的接受、管理、分配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促进了捐赠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准确。涉及捐赠资金74.26万元,物资60件(折算金额15.60万元)。
2.针对捐赠资金物资记账不及时的问题,兰陵县红十字会立即进行了整改,于2020年3月16日,对接受的捐赠款物进行了账务登记,进一步规范了捐赠款物的管理。涉及捐赠资金74.26万元,物资60件(折算金额15.60万元)。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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