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7月2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我局督促被审计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要求,积极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整改工作成效良好。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个数197个,金额6.93亿元。
二、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情况
(一)县财政组织县级预算执行方面
1.项目库管理不规范
一是未做到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中的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经常性项目、延续性项目,在有效期内项目名称及其代码不变;存在同一项目多个项目代码或多个项目名称、预算指标信息表及支付凭证表中部分项目三保标识与项目库中的三保标识不一致等问题。二是部分预算指标项目不是在已有的项目库中选取,而是临时新建项目安排预算支出。
整改情况:下一步县财政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中,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的有关规定,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依托,全面加强项目库管理,确保运转类项目名称和代码在机构有效期内保持不变、人员类项目与机构存续期一致,预算执行中减少新建项目,并确保“三保”标识精准。
2.预算边界不清晰
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预算边界不够清晰,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交叉安排支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向兰溪公共绿地提升工程、朝阳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项目安排支出8,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向上述两个项目安排支出12,700万元。
整改情况:县财政将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严格预算执行,杜绝不同预算交叉安排资金。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完整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2023年初余额40,581.02万元,2023年收入4,231万元,支出2,747.04万元,2023年末余额42,064.97万元,上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收支情况未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管理。
整改情况:县财政自2025年起,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收支情况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管理,今后将加强预算管理,按照“全口径”管理要求,将所有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编制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
4.年初预算不细化,预算执行率低
2023年初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指标723,617.43万元,2023年实际支出435,966.13万元,执行率60%。上述支出项目当年未执行的342项,预算金额56,824.61万元;执行率低于20%的90项,预算金额71,597.79万元,实际支出7,525.52万元;执行率20%至50%的226项,预算金额173,532.61万元,实际支出59,808.15万元。
整改情况:县财政将强化预算项目库管理,做实做细项目储备,量力而行安排预算,并按照轻重缓急等排序,突出保障重点,提高预算执行质效。
5.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备费12,577.63万元
2023年设置预算费15,000万元,2023年实际使用预备费12,577.63万元,用于应通过年初预算安排或可以在当年预算支出项目中调剂解决的人员类经费或其他业务经费等。
整改情况:今后县财政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的规定,确保正确使用预备费。
6.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
截至2023年12月底,部分非税收入缴入非税专户后,未缴国库,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5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9.75万元,合计3,961.46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县财政已将上述资金全部缴入国库。
7.决算不实
一是收回已列支款项未冲销当年支出2,163.99万元。2023年以前收回各单位退回款项932.93万元,2023年收回退回款项1,231.06万元,未冲销当年预算支出,而是转入往来科目核算,2023年末余额2,163.99万元。
整改情况:2023年各单位退回款项年末余额2,163.99万元,其中预算外部分1,032.93万元,已在2024年2月份转入总预算,预算内1,131.06万元及预算外转入部分合计2,163.99万元,因2023年决算数据已定,不能冲减2023年预算支出,现先调整账务,待今年年底决算计入2024年财力。下一步,将严格往来款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及时清理暂存款项,对当年不需要支付的资金,及时进行盘活,冲销当年支出,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二是坐收坐支,少记预算支出695.81万元。2023年县财政将收取的征地预存款695.81万元,未缴入国库,直接用于支付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和被征地农民养老金。
整改情况:因2023年决算数据已定,无法调整,今后县财政将严格按照《财政总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准确核算收支,正确列报决算。
8.缩小“三保”保障范围
兰陵县财政2024年未将村级支出、疫情防控支出纳入“三保”范围,缩小了保障范围。
整改情况:县财政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全面做好“三保”保障,对符合“三保”范围的村级支出和疫情防控等项目,切实做到应纳尽纳。
(二)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方面
本年度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全部单位开展了数据审计,重点对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5个部门开展现场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不够严肃,约束力不强
(1)经数据分析并抽查发现,2023年度部分部门单位及学校存在擅自改变支出预算用途,用于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三公五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1,513.56万元。
整改情况:县财政将全面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管理,已下发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一律不准随意调整项目用途,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调整后执行。
(2)开展现场审计的5个部门单位均存在超预算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问题,涉及金额231.13万元。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已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杜绝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
(3)开展现场审计的5个部门单位中有4个单位存在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或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上述项目未执行到位皆因财政资金紧张所致,相关单位已及时对接县财政局,将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项目列入2024年预算执行,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2.基础管理工作规范性仍需加强
开展现场审计的5个部门单位均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费用报销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22.92万元;1个单位存在决算不实问题,涉及金额641.31万元。
整改情况:对于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收回违规报销费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流程等措施整改完毕;对于决算不实的问题,相关单位将据实登记入账,根据实际支出编制决算,确保决算数字真实、准确。
(三)重大项目审计方面
对兰陵县第二实验中学新建项目进行审计,发现存在多计价款14.57万元的问题,其中:县第二实验中学新建项目中的打井工程多计工程价款0.5万元;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的结算标准超出县财政规定的执行标准,多支付金额14.07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学校已将多支付的价款14.57万元收回并上交县教体局账户。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方面
1.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对神山镇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有: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超标排名靠后;辖区内4个项目应编制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有6家办理取水许可证企业未申报缴纳水资源税;应缴未缴生态补偿金7万元;任期以来辖区企业发生环境违法案件7起;辖区内违法占地问题多发。
整改情况:上述问题,神山镇已采取督促企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缴纳水资源税、上交生态补偿金、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等措施整改完毕。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部门预算执行、政务信息化建设等审计,重点关注了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存在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开展现场审计的5个部门单位中,1个单位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个单位固定资产1.96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已采取补提固定资产折旧、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规范固定资产政府采购流程等措施整改完毕。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23年度县审计局实施了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宋庆保同志等20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14个部门单位,其中:离任审计4个,任中审计16个,共查出问题资金12,572万元,其中:违规资金77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2,49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5条。
2024上半年,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共对4名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1个单位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安置的部分人员不合规;2个单位账务处理不及时不规范24.76万元;2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5.92万元;2个单位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未执行定点维修制度;1个单位重复列支取暖费0.42万元;应发未发特困救助金1万元,1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4.80万元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清退不合规人员、追回资金、督促相关人员办理公务卡、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促进特困救助金发放、加强财务管理等措施整改完毕。
三、审计查出问题正在整改中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部分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至2024年4月底,8户企业和个人土地出让价款54.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2.54万元,合计157.29万元欠费未缴。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0月底,5户企业水土保持补偿费102.54万元已缴库,其余54.76万元县财政已督促税务及相关部门对征收不到位的非税收入,加大执收力度,确保应征尽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
2.个别专项债券项目绩效不佳
一是兰陵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综合提升项目2023年收到专项债券资金6,500万元。至2024年4月9日,县中医院已支付设备款2,325万元,因新院建设尚未完成,大部分已购置设备无法按时入场,仅986万元设备进场使用,其他设备均未供货,专项债券资金利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要求中医院加快设备购置,中医院2024年6月已支付资金190.79万元;下一步,县财政局将切实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的管理,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3.兰陵县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项目,2021年、2022年共收到专项债券23,000万元,完成投资39,300万元,建成中财产业园7座厂房,2座综合楼,孵化基地7座厂房,科技城2座厂房,建筑面积合计139,881平方米。至2024年3月31日91,445平方米未对外出租,处于闲置状态,资产闲置率65%。
整改情况:县财政已督促财金集团盘活整合兰陵县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资产,想方设法加快出租变现能力,截至2024年10月底县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项目新出租面积7,200平方米。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县工信局下属的兰陵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房租收入22.15万元,未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中心在邮政储蓄银行设立储存,用于解决职工权益问题,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规定向财政申请,将国有资产收益上缴县财政专户储存。
2.县工信局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4.56万元。县工信局账面列支优秀企业家金牌制作经费322.78万元,用于兰陵县优秀企业家16人发放金牌奖励,共计应交个人所得税64.56万元,县工信局未进行代扣代缴。
整改情况:县工信局将进一步优化财务审核把关流程,与税务部门对接,明确大额奖补项目代扣代缴规定及实施流程,将个人所得税计算及提醒纳入后续奖补申报、兑现工作中。
3.县商务局资产管理不规范703.83万元。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一期)A包、B包投入资金购买的家具、电子设备、商标、服务中心装修等均未计入资产或在建工程,共计资产金额703.83万元。
整改情况:县商务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并签订固定资产盘点协议,联合承办企业到兰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兰陵县公共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现场盘点固定资产。待清查工作结束后,将查验过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列入县商务局固定资产台账。
4.县交通局3个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县交通局2023年签约施工项目7个,未完工项目3个,其中:兰陵县兰溪东路南延项目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23年7月23日,截至审计日主体工程完工,正在进行绿化施工;兰陵县岚曹高速至沂册路连接线道路工程合同约定工期为90日历天,因土地政策调整暂未完工;2023年兰陵县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合同约定工期为 60 日历天,因缺乏资金未施工。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兰溪东路南延工程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绿化等附属工程也已全部完成,等待交工验收,沂册路西延工程已于2024年9月18日进场施工。下一步县交通局将全力做好项目保障工作,加快沂册路西延工程土地手续办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快拨付工程款,确保已开工项目按期完工、未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
(三)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截至审计日,2个乡镇散煤污染治理资金共计64.60万元未及时拨付至村居,其中新兴镇22万元、大仲村镇42.60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新兴镇已拨付14.90万元,后续根据村级治理完成情况,经镇验收通过后予以拨付;大仲村镇已拨付7.29万元,之后分期分批陆续将该笔资金拨付到各村。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神山镇辖区内35家企业及个人冷库应办理未办理取水许可证。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有1家企业已办理取水许可证,今后神山镇将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积极协调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所有企业进行摸排,对应办证未办证的企业,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并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五)重大项目审计方面
1.项目推进缓慢。县第二实验中学新建项目合同约定于2023年3月10日竣工,截至审计日,项目仅教学楼工程应急完成建设,综合楼,报告厅和室外配套工程均未完成。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9月,县第二实验中学新建项目教学楼、综合楼和报告厅已完成,室外配套工程中仅绿化工程未完成。
2.项目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县第二实验中学新建项目于2023年9月份投入使用,截至审计日尚有综合楼、报告厅、车库及部分室外配套工程未完成,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存有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9月,县第二实验中学综合楼、A2教学楼、B1教学楼、B2教学楼和中间的南连廊、地下车库部分已完成单体验收,没有整体验收。
(六)政务信息化建设审计方面
个别项目未落实自主可控技术要求。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自主建设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落实自主可控技术要求。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在申请临沂市政务云资源,待申请通过后将系统数据部署至政务云,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可完成整改。
针对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已下发整改督办函,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整改。下一步,将继续跟进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意见,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从制度和管理层面抓好整改、规范和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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