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7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督促被审计部门进行整改。各部门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要求,狠抓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整改工作成效良好。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金额40926.84万元,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33条,涉及151人,其中1人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5人违纪正立案审查,18人通报批评,7人诫勉谈话,31人批评教育。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财政组织县级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分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向县政府汇报后,已将年末余额10474.36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关于部门预算批复到位率仍需提高的问题。县财政加大了预算批复管理力度,预算批复到位率逐步提高,县财政继续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
2.财政管理绩效还需进一步提高方面。
(1)关于部分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结转结余的问题。县财政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支出进度慢、结余资金较多的部门,相应压减下年度预算。
(2)关于部分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问题。地环治理专项债券资金1800万元已全部拨付至施工单位;结余的1549万元非煤矿山塌陷区治理债券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完毕。
3.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加强了公务卡结算管理,每月对单位公务卡开卡和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对相关单位进行督促。加强对各单位公务卡的结算管理,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结算,并相应与年度公用经费挂钩。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方面
1.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检验检测中心、下村乡3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184.75万元的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预算支出;县检验检测中心规范记账,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下村乡强化业务能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质量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2)关于县检验检测中心基本支出挤占项目经费76.89万元的问题。县检验检测中心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将聘用人员费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批复支出。
2.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车辋镇、下村乡2个单位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全,问题金额5.67万元的问题。两单位根据《兰陵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兰陵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报销手续,报销凭证不齐全不予报销,完善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手续。
(2)关于车辋镇超标准报销差旅费0.04万元的问题。车辋镇已收回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并给予2人批评教育。
3.财务管理方面
(1)关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现金长款1.07万元,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9.41万元的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落实,长款1.07万元为出纳人员私人资金与公款混在一起,已将私人款项取出。加强对原始凭证附件的审核力度,对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入账,确保原始凭证附件齐全。
(2)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检验检测中心3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39.33万元的问题。已对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问题进行整改,结算起点定位在1000元,凡是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使用公务卡、支票或汇票支付。
(3)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检验检测中心2个单位不合规票据支出0.91万元的问题。对不规范票据进行更正、补充,严格票据的入账审核工作,保证正规票据入账。
(4)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624.59万元的问题。已建立往来款制度,催收应收款项,拨付应付款项。
4.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个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62.28万元的问题。2个单位已成立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应当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行集中采购。
(2)关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检验检测中心2个单位固定资产未记账32.77万元的问题。2个单位已按照要求计入固定资产帐。
5.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制度,部分项目未编报绩效目标的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同步编报绩效目标。
(2)关于县检验检测中心检测业务呈萎缩态势,实验室检测仪器维护费用逐年增加的问题。县检验检测中心主动对接市、县检测需求,积极做好检测服务,不断拓展检测业务,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降低耗材成本。
6.公职人员“挂证”疑点数据核查方面。关于1名公职人员“挂证”领取报酬的问题。已主动将领取的3万元报酬交县财政,县水利局已对该同志进行了处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方面
1.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关于支持政策“碎片化”、未能对现有政策进行整合的问题。已下发《兰陵县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兰陵政办发(2019)11号),明确了对十强产业的支持,支持新兴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2.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关于兰陵县建筑业协会以前年度收取的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应交未交财政专户的问题。已督促相关部门于2019年7月17日将该项资金1216.9万元(其中:本金1120.16万元;利息96.74万元)上缴县财政专户,县财政于2019年8月27日、28日拨回县住建局1120.16万元用于清欠民营企业欠款,截止2019年8月底返还国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万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相关企业本金共计1120.16万元。
3.齐鲁惠农“一本通”惠农补贴资金政策落实方面。已将涉及的11个乡镇64个村居118人次,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违纪被予以立案审查,18人通报批评,17人批评教育,13人检讨反思。
三、部分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原因及打算
(一)县财政组织县级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分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关于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基本支出。全县辅警工资和消防大队人员经费支出,财政将以上支出作为项目支出专项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通过后,实际以项目指标下达到单位;二是未建立财政资金项目库,项目支出预算未采取项目库管理。县财政下一步将严格加强项目库建设,单独形成项目库系统,规范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滚动管理。
2.预算刚性约束不强方面。关于部分单位挤占公用经费用于社保缴费的问题,县财政下一步将加强支出管理。
3.财政支出压力较大方面
(1)关于未来偿债支出压力大的问题。2019年1-9月,县财政已用财政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本金2亿元,剩余部分计划2019年第四季度偿还。县财政将进一步统筹自身可用财力,合理编制预算,进一步提高化解方案的可执行性,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政府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按时化解完成。
(2)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大的问题。县财政下一步将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与社保基金预算的统筹,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3)关于国库库款压力大,乡镇往年欠县级资金较多,挤占县级专项资金的问题。2017年实行新的县乡财政体制以来,县级财政全部承担了乡镇财力缺口,没有再形成新的往来欠账。之前形成的乡镇欠县级资金,财政部门向县政府汇报积极予以消化,以减轻国库库款压力。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方面
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关于省级专项资金128万元沉淀的问题。目前,省级专项资金109.93万已拨付到位,剩余18.07万元仍未拨付到位。
对以上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对进一步整改作出了安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努力提高整改质量和水平,根除整改不深入、不到位的现象,切实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兰陵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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