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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sjj/2022-0000040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审计问题及整改
  • 发布日期 2022-06-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兰陵县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

2021年9月1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我局督促被审计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要求,狠抓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整改工作成效良好。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金额60241.97万元,县纪委监委根据我局移交的16条问题线索,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对5人进行立案调查。

二、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情况

(一)县财政组织县级预算执行方面

1.四本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方面

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少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95.47万元。该问题已向县政府领导汇报,签批后县财政局已将年末余额4095.47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预算标准化建设和项目库管理方面

(1)支出标准体系不完善。县财政制定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分二类四档。但是公用经费标准不细化,与单位资产状况、单位履职需要结合不够紧密,也未制定项目支出标准。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已于2021年5月底在全省完成部署上线,县财政局将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为契机,全面建立健全与单位资产状况、单位履职需要相结合的经费定额标准体系。

(2)项目库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库中未完整记录项目入库时间、详细信息、项目审核记录等情况。二是项目入库审核把关不严,部分立项依据不充分、项目信息不完备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安排预算后无法实施或进度缓慢,资金闲置或被收回。

县财政局将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要求,加强项目库管理,做好项目入库审核把关,把立项依据充分、信息完备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

3.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高效性方面

(1)预算刚性约束不强。一是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中未实际拨付的资金16206.51万元,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不高,导致预算的准确性较差。上述项目中预算执行率低于20%或未执行的56项,预算数11361.35万元,实际拨付479.14万元。二是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追加支出10667.02万元。预算约束力不够,上级制定的新的政策,要求财政部门安排相应资金,形成强制性支出,在部门预算确定后,仍然存在部门申请追加支出的项目。

在下一步的预算执行工作中,县财政局将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提高部门预算项目的执行率,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追加支出,增强预算约束力。

4.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方面

(1)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不到位。一是部门单位存量资金1792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二是预算周转金闲置资金10万元。

县财政局已将部门单位存量资金1792万元统筹使用,预算周转金闲置资金10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下一步,在预算调整时向人大进行汇报,调整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部分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县财政局2020年对上年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低于50%的22个支出项目继续安排预算3758.99万元,当年实际拨付314.03万元,导致当年预算执行率仍比较低,年底继续结转。

县财政下一步安排预算时将充分考虑结转结余问题。

5.地方财政收支真实性方面

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191.2万元。目前,上述收入已缴入国库。

6.债务管理方面

棚改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收益期限错配,加大了债券到期偿债风险。

县财政局将在上级收集政策制定建议时,向上级政府建议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项目收益与债券期限相匹配的方案。

7.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未充分利用。2020年10月,各部门单位对2019年639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县财政局对2019的24个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时,2020年预算已编制完毕,评价结果不能有效利用。

县财政局在2021年预算编制之前,安排绩效评价工作,为预算编制工作提供有效依据,使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利用。

8.综合财务报告方面

资产填报不实。2019年县政府财务报告中公共租赁住房固定资产原值、供水设施固定资产原值、城市燃气设施固定资产原值、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固定资产原值等均为0,与实际不符,影响政府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

县财政局已经向有关预算单位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完善会计资料,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反映单位的固定资产。

9.医保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对2019年至2020年9月医保报销数据进行分析,并将发现的疑点交由县医疗保障局核实,经其核实确认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金额588.89万元,截止2021年8月17日已全部追缴完成。

10.部门预算执行总体分析方面

(1)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的约束机制不完善。部门单位预算调剂没有规范程序,在项目之间、预算科目之间频繁调剂,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

县财政局将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要求,加强预算调剂管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在项目之间、预算科目之间进行调剂,提高预算的严肃性。

(2)部分部门单位会计基础较差,会计核算质量不高。一是截至2021年5月18日,40个部门单位未完成2020年度财务会计结转,32个部门单位未完成2020年度预算会计结转。二是部门账与部门决算报表不一致。三是部分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财政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中70个部门单位,2020年度有28个单位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其中18个单位累计折旧为0。四是20个单位账面固定资产原值与资产管理系统资产原值差异较大(大于10%)。五是部分部门单位往来款未按规定清理。

县财政局将继续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指导,促进相关部门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3)部分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未实行公务卡结算。使用现金结算或将资金转账支付给报销人员个人2812.94万元。

县财政已经和有关单位沟通,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兰陵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兰陵财〔2015〕25号文的有关规定。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年初结转结余3226.68万元,未编入2020年度预算;2个单位预算事项编制不细化,未编制招待费、差旅费、电费等预算科目。

相关单位在以后编制预算时严格按照规定编制预算,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真实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2.预算约束力弱。5个单位部分支出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59.69万元;1个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外出学习考察费用0.59万元;1个单位临时人员挤占项目经费21.05万元;4个单位7个预算项目未执行,涉及4288.5万元;1个单位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1个单位年初预算与决算相差10819.58万元。

关于预算项目未执行问题,上述资金已列入下一年度预算,目前,以上项目现在已完成结算。下一步工作中,相关单位将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积极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做到预算与执行高度衔接,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率。

3.决算不实。4个单位决算不实,涉及金额3735.18万元;1个单位虚列支出404.75万元。

相关单位在以后做决算时,依据经核实的会计数字编制决算,规范决算编制。

4.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截止2020年底,3个部门单位未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未对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上述3个单位已积极整改,制定了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5.部门单位数据共享不及时。2个单位对死亡人员发放困难补助金等3.68万元。

该两个单位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追讨,现已追回多发生活困难补助金3.68万元,并已上缴国库。

6.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5个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未明确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未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等问题。

该5个单位已将网络安全纳入绩效考核,签订了安全保密承诺书,安装杀毒软件,加强保密责任落实,确保网络安全。

7.部门单位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个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0.51万元;2个单位存在培训费报销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32.77万元;1个单位公务用车未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6个单位存在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3个单位存在超限额现金结算问题,涉及金额8.21万元;另外,部分单位还存在白条抵库、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等问题。

上述单位已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培训、公务用车等标准和程序,规范报销手续,严格领导审批,控制开支标准。

(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1.县供销系统专项审计

根据省、市、县纪委要求,县审计局对兰陵县供销合作社系统2013年以来供销系统资产情况、有关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查出县供销社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部分乡镇供销社涉嫌挪用公款、无偿转让社有资产等问题35条,涉及金额2264.93万元。

以上问题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16条,目前,有3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5人被立案调查,已整改问题34条,对于出租资产无租赁合同27户问题,2022年5月县领导召集专题会议进行整改部署,要求县供销社将问题合同进行分类,协调各部门推进整改,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2.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情况跟踪审计

(1)建设用地面积超总体规划面积890.35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规划总面积是28336.67公顷,实际建设用地总规模29227.02公顷,超出规划890.35公顷。

下一步加紧对违法用地的治理,加快违法用地的拆除进度,加大对违法用地的监察力度,减少违法用地的产生。对临时用地加强监管,严格遵循报批、审批流程,对到期未拆除的临时用地责令限期拆除、复垦。

(2)新增耕地不实1.56公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外业实地核查后对于新增耕地不实的面积进行了核减。

(3)将坡度在15度以上的耕地纳入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涉及面积0.97公顷。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对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先开工建设,后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经验收擅自使用;未按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操场部分(40.2亩)没有取得土地手续等相关问题。

被审计单位已采取完善相关手续,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等措施进行整改,问题已整改到位。

(五)企业审计方面

对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审计全面摸清了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负债及融资概况、县级建设项目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等相关家底。审计查出企业债权长期未收回;负债不实、企业核算不实、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等问题22条。

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已采取积极催收款项、调整账务、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等措施,问题已整改到位。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1.2021年上半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21年上半年结合11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问题金额2.94亿元。其中:具体问题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责方面。3个部门单位存在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问题;2个部门单位存在履行三定方案职责不到位问题。

(2)重大经济决策、重要项目管理方面。6个部门单位存在重要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存在专项资金尚未使用问题。

(3)固定资产管理方面。3个部门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124.97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7.63万元;2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945.74万元。

(4)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5个部门单位往来款清理不及时6294.35万元;2个部门单位原始凭证附件不全8.51万元;3个部门单位财务处理不规范9.29万元;5个部门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6.38万元;2个部门单位白条抵库26.81万元;2个部门单位挤占项目经费22.27万元;2个部门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7.66万元;3个部门单位不规范票据246.28万元;其它虚列支出、支付工程款无施工合同等问题422.66万元。

(5)预算管理方面。4个部门单位超预算支出25.05万元;3个部门单位无预算支出12.09万元;4个部门单位预算编报不细化2989.49万元;4个部门单位决算不实9863.02万元;3个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执行率低;1个部门单位决算编制不完整3519.88万元;1个部门单位年初结余未列入预算237.19万元。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方面。5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5.13万元;4个部门单位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3.28万元;1个部门单位培训费报销手续不规范0.75万元。

(7)网络安全管理方面。4个部门单位存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8)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管方面。4个部门单位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以上8个方面的问题已采取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调账、追回资金、规范财务报销手续等措施,问题已整改到位。

2.2020年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对兰陵镇、磨山镇2个乡镇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违法占地、建构筑物、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等问题。一是存在辖区内违法占地150处、涉及面积445.85亩;2018至2019年土地违法案件共84起;二是存在建设用地侵占基本农田1423.5亩问题;存在建构筑物占用基本农田1063.5亩问题。三是存在河流断面水质监测超标,应缴未缴生态补偿金95.50万元问题。四是存在生活饮用水检测不达标问题。五是存在辖区内用水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问题。六是存在辖区内部分企业或项目未制定水土保持方案问题。七是存在未完成年初下达的造林计划问题。八是存在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护未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问题。

以上问题已采取补缴生态补偿金、督促企业已办理取水许可证、成立专职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加强耕地保护等措施进行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情况

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情况跟踪审计

1.耕地非农化260.53公顷;耕地非粮化215.42公顷;基本农田非农化125.59公顷;设施农用地非农化29.35公顷。乡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正在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整改中,对于符合办理用地手续的办理用地手续,不能办理用地手续的限期恢复耕地。

2.基本农田划定不合理422.47公顷;基本农田划定不实(实为林地)337.19公顷。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将根据不同情况,对于种植树木的,不在林业规划区内,分步骤进行复耕,对于种植名优果木特产的,作为耕地管理。

3.未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230.12公顷;未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两区163.88公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外业实地核查及提供的有关资料,核实上述未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的,将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在下一步两区管护中,乡镇逐步开展地块调整,把未划入两区的高标准农田,逐年调整为两区地块。

4.两区耕地内开展非粮非棉种植684.71公顷。县农业农村局下一步根据《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兰陵政办字〔2021〕1号文件要求各级田长落实好各自职责。

针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4月,我局已下发督促整改函,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关于新增耕地不实、将坡度在15度以上的耕地纳入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3项问题已整改,其他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进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意见,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从制度和管理层面抓好整改、规范和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不断加大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努力提高整改质量和水平,根除屡审屡犯、整改不深入不到位的现象,切实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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