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
2022年8月2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我局督促被审计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要求,积极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整改工作成效良好。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个数274个,金额46,089.05万元。县纪委、监委根据我局移交的1条问题线索,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
二、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情况
(一)县财政组织县级预算执行方面
1.总预算编制不完整。2021年初未入库的一般预算收入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191.20万元,未编入2021年度总预算。
整改情况:以上资金共计19,191.20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下一步县财政局预算编制工作将严格做实收入支出,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2.预算编制不科学。县财政2021年对上年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低于10%的22个项目继续安排预算18,143.58万元,2021年实际拨付2,039.62万元,该部分项目2021年预算执行率仍较低,年底继续结转。
整改情况:在下一步预算编制过程中,县财政局将对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及时分析项目执行率低的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加强部门预算的审核,安排预算时充分考虑项目结转结余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2021年预算执行率低于20%的145项,预算数181,951.83万元,实际拨付3,836.67万元;执行率低于10%的133项,预算数172,008.23万元,实际拨付2,165.94万元;当年未执行的116项,预算数123,483.40万元。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将在下一步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项目审核,提高预算编报质量,确保指标下达单位后,项目就能实施,资金按进度足额拨付。
4.部分存量资金未收回预算统筹使用。2021年底,专户闲置资金7,872.10万元,未收回预算统筹使用。
整改情况:以上专户闲置资金为待入库非税收入,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7月进行账务调整,并把上述资金缴入国库。
5.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41.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543.42万元。一是2021年度账户利息收入59.14万元,未计入预算收入;二是2021年末应入库未入库非税收入4925.68万元,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543.42万元。
整改情况:以上资金共计4,984.82万元,县财政局已全部缴入国库,并进行了账务处理。
6.向已死亡人员发放低保。县民政局因死亡信息共享不及时,向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低保282人次合计116,003元。审计期间,县民政局已追回47,269元(含因救助对象死亡后账户资金仍在银行账户的金额)。
整改情况:2022年9月,县民政局追回136人次6.72万元,县审计局依法催办,截至2023年2月,县民政局进行自查摸底,总计追回违规发放的低保资金12.0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6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资金919.87万元;3个部门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编制预算,加强预算审核,确保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预算执行不够严肃,约束力不强。一是4个部门单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或扩大支出范围,涉及资金150.03万元;二是4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其中2个部门6个项目,预算资金910万元,执行率为0;三是1个部门未完成非税收入计划,2021年年初预算非税收入计划162.50万元,实际完成33.0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0.32%;四是1个部门委托采购项目,存在中标供应商串通投标问题;五是1个部门对所管辖的单位检查督导不够。
整改情况:对于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单位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做到预算与执行高度衔接;对于中标供应商串通投标问题,我局已移交县财政局处理,县财政局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完毕。
3.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7个部门单位决算不实,涉及资金974.13万元。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单位将规范决算管理,依据经核实的会计数据编制决算,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绩效管理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2个部门单位未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未对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作出具体规定;1个部门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开展绩效评价;1个部门对完工项目后期监管不到位,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单位今后将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管理的相关要求,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监督绩效目标的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网络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6个部门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管理不到位,存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单位已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相关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范围,严格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方面
1.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2021年财政一体化平台中记账的部门单位,有38个部门单位未按照规定计提折旧,资产管理系统中2021年末有66个部门单位累计折旧(摊销)为0。对8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经责审计中发现:4个部门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340.06万元;5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368.06万元;3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315.59万元;2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财政一体化平台中的部分部门单位未计提折旧或折旧为零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及时计提折旧,下一步将组织人员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核查,梳理现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配套管理措施,实现国有资产全流程监管;对于预算执行及经责审计中发现的固定资产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采取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补记固定资产账、更新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等措施整改完毕。
2.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3个部门单位出租、处置固定资产不规范1,820万元。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已完善国有资产处置手续,下一步将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方面
1.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对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专项债券项目17个,涉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1.56亿元,发现存在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土地、规划等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县财政局2021年分配下达的15个专项债资金项目,均未设定偿债资金来源、融资与项目收益平衡等反映偿债能力、风险防控的目标和指标。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今后将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的绩效管理,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清晰反映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预期产出效果和偿债能力。
(2)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土地、规划等手续不完整。兰陵县塔山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包括东南商业区、西北地块安置区等)、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区)基础设施项目、棠林工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4个项目开工手续不全,未取得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督促项目申报单位对以上手续进行完善,截至目前,棠林工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塔山西北地块安置区地下停车场已补齐了相关手续。
2.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
根据省委工作部署和《山东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兰陵县粮食购销领域有关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查出提供虚假材料申报项目专项资金、违规申领财政补贴、未按政策规定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贷款等问题26条,涉及金额2,476.98万元,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1起。
整改情况: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及相关单位已采取归还政策性贷款、退回违规申领财政补贴、调整账务、将粮食质量检测仪器及实验室等资产整体移交至县检验检测中心等措施整改完毕,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针对审计移送的线索,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跟踪审计
(1)扶贫资产运营管护方面。一是山东新丝路农牧循环产业畜禽养殖棚项目进展缓慢。二是庄坞镇和苍山街道部分扶贫项目后期运营管护不到位。三是庄坞镇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后期运营管护工作难于开展,后期运行维护无保障。四是扶贫资产管理不规范,庄坞镇产业扶贫项目固定资产未按要求录入三资管理系统、未记入村集体账,苍山街道个别《扶贫资产交接协议书》资产明细与所有权证书内容不一致。
整改情况:相关乡镇已采取督促中标方加快项目推进、配备无人机、加强对扶贫项目后期运维的监督检查、将扶贫项目的相关信息录入三资管理系统和修改所有权证书等措施整改完毕。
(2)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方面。即时帮扶政策落实不力,庄坞镇7户即时帮扶户存在辍学、应办未办残疾证、孩子未上户口、房屋危房等问题;苍山街道7户即时帮扶户存在无自来水、房屋有裂缝等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乡镇已完善即时帮扶措施,根据家庭情况、因户因人开展精准帮扶,如:对辍学人员劝其返校接受教育、及时告知残疾证办理方式并通知村干部协助办理、会同派出所协助办理孩子户口事宜、对危房进行改造修缮、消除住房隐患等。
(3)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方面。危房改造不规范,庄坞镇、苍山街道部分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档案材料不规范、不完善:无危房鉴定表、危房评定等级、建房备案书,无施工方、验收方、乡镇负责人等签字盖章,协议签订不规范,档案表格中房屋改造面积、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多处不一致等。
整改情况:庄坞镇、苍山街道已完善协议,对缺失的档案材料进行完善,并举一反三,对其他年度危房改造档案材料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相关档案材料完整、准确。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1.多计工程款300.99万元,县第十六小学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价7,099.99万元,核定价6,799万元,多计工程价款300.99万元。
整改情况:县教体局对施工方多计的价款不予承认,已按审计核定的价款6,799万元拨款,并责成各项目单位负责人,今后严格审核施工方上报的结算报告。
2.存在招标清单编制不规范、不准确及部分支出项目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县教体局已通知招标清单编制单位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把关,优选招标清单的编制单位,并加强发票报销管理,对发票记载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1.2022年上半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上半年,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共对7名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问题金额1,163.85万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责方面。1个部门单位存在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问题;2个部门单位存在履行三定方案职责不到位问题。
(2)重大经济决策、重要项目管理方面。1个部门单位存在牵头实施的项目应招标未招标问题;1个单位存在项目工程结算书多计工程款7.07万元问题。
(3)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3个部门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9.71万元;3个部门单位不规范票据报销支出3.99万元;3个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22.85万元;2个部门单位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6.21万元;1个部门单位往来款清理不及时234.97万元。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方面。2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4.63万元;2个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2个部门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1.73万元。
(5)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5个部门单位以前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以上5个方面问题已采取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调账、追回资金、规范财务报销手续等措施整改完毕。
2.2021年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对新兴镇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基本农田非农化、设施农用地非农化、基本农田划定不合理等问题。一是存在辖区内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住宅51处、涉及面积31.04亩;二是存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涉及6块图斑面积8.17公顷;三是存在基本农田非农化问题,涉及6块图斑面积3.98公顷;四是存在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问题,涉及3块图斑面积1.41公顷;五是存在两区耕地内开展非粮非棉种植问题,涉及21块图斑面积55.87公顷;六是存在基本农田划定不合理问题;七是存在生活饮用水检测不达标问题;八是存在辖区内纯净水生产企业应办理未办理取水许可证问题;九是存在辖区内项目应编制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问题;十是存在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十一是存在未完成年初下达的造林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以上问题已采取立案处罚、拆除、复耕、压实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责任、加强土地管理保护等措施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意见,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从制度和管理层面抓好整改、规范和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不断加大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努力提高整改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为建设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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