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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我县共有享受孤儿待遇人员206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共312847元;
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4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83502元;共有符合条件的重点困境儿童33人,发放基本生活费20733元。
2022年1-3月提标补发:享受孤儿待遇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共92066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标补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3286元;重点困境儿童提标补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8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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