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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mzj/2022-000035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临时救助
  • 发布日期 2022-12-05
  • 文号 临民函〔2022〕32 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改革完善急难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临民函〔2022〕32 号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改革完善急难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临民函〔2022〕32 号
临民函〔2022〕32 号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卫生 工作办公室、财政金融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贯 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和市委 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临沂市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 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功 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 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 或个人,取消急难救助对象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 由急 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二、乡镇 (街道) 、县级民政部门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 可实行 24 小时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并按规定补齐 相关材料。对于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可参照支 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对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 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可阶段性提高急难型 临时救助额度,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各县 ( 区 ) 要畅通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 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 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 商工作机制,用好用活乡镇 (街道) 临时救助备用金;要加 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社会救 助的合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救急就难的作用。

附件【2022.5关于改革完善急难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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