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改革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医保发〔2019〕85号)和《关于统筹推进“三医”联动建立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临医保发〔2019〕74号)等有关规定,在医药机构申请、兰陵县医疗保障局初审的基础上,经第三方机构现场考察评估,现拟确认兰陵县红十字会医院等4家医药机构为兰陵县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按照工作流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2日,共5天,公示期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兰陵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5206006
附:4家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4家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等级 |
机构地址 |
定点类别 |
1 |
兰陵县红十字会医院 |
一级 |
兰陵县会宝路66号
|
职工住院定点 |
2 |
兰陵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一级 |
兰陵县兰陵路东段 |
职工住院定点 |
3 |
兰陵县新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惠民路店 |
药店 |
兰陵县惠民路10号 |
职工个人账户 |
4 |
临沂市药之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
药店 |
兰陵县苍山街道后张庄村68号 |
职工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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