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按照《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医保发[2020]21号)的要求,全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2020年度扣费工作公告如下: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等渠道按年度筹集。筹资标准暂定每人每年10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每人每年55元划拨,同级财政补助(含福彩公益金)每人每年15元,个人承担30元(由经办机构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划拨;没有个人账户资金的,由个人缴纳)。
2020年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已从6月份职工个人账户中(含退休职工)中一次性代扣代缴,全部纳入我县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因此,6月份的职工个人医疗账户拨付金额比正常月份减少30元,6月份未扣成功的,将会在7月份圈存时代扣。此后每年度将从职工个人账户中代扣一次。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不足30元或没有个人账户资金的,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由个人单独另行缴费。
特此通告。
兰陵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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