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庄坞镇层山卫生院,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医疗机构类别:中心卫生院;所有制形式:全民;床位:90张。
市医保局转来《举报投诉》线索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会同县卫健局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我县层山卫生院进行了全面检查,调取该院2019年1月-2020年4月所有住院病人报销数据共639人次,费用总额114.26万元,医保报销79.62万元。其中中医理疗科84人,费用总额31.73万元,报销26.28万元。联合调查组通过数据比对,对存在疑点的30名住院病人进行了重点回访排查,对举报信中涉及的4名住院病人及随机抽取的中医理疗科其他5名住院病人进行了入户走访。
联合调查组集体认定该院存在以下问题:1、挂床住院;2、药品目录对应不规范;3、无指征开具检查项目;4、超限制使用药品;5、中医理疗科聘用无资质人员。
根据《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四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报请市医保局批准,决定对该院作如下处理:
对院长、分管院长和医保办主任给予警示、约谈,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全县通报批评;暂停该院中医理疗科(国医堂)医保报销资格;挂床住院10人,涉及违规报销基金27565.28元予以全额追缴,并给予2倍共55130.56元的顶格扣款;未结报的8名挂床参保住院病人报销费用,医保基金予以拒付;无指征开具检查项目、超限制使用药品涉及违规资金1384.2元予以追缴,并给予2倍2768.4元的顶格扣款;对该院中医理疗科聘用孙广结等4名无资质人员的违规诊疗行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由卫健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责令该院认真整改、加强医院管理、规范科室人员配置,严格按照医保政策等有关规定开展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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