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3年3月底,全县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44054.5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0457.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3597.25万元。
截止2023年3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45847.8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653.71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5619.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194.18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5991.98万元)。
全县居民养基本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3330.93万元,基金总支出13210.84万元(其中待遇支付1316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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