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2/2023-0002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公开目录 政策清单
  • 发布日期 2023-12-30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最新】
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最新】
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序号政策名称政策内容享受条件补贴标准流程材料经办渠道办理期限备注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在兰陵县按照灵活就业形式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并经本市各级人社部门认定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1、申请者就业类型应为兰陵县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或新业态就业;
2、申请者应在兰陵县参保,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了2023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补贴300元/人·月1、个人申请;2、受理查验;3、部门协查、社会公示;4、补贴拨付。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会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6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现场受理。1、第一批: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本年度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023年1-9月份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至9月28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第二批: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不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及2023年10月份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时间自2023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特殊情况:2023年10月31日当天,现场已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因当天缴费打印不出票据的补贴申请人员,可延长至2023年11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共14类人员。 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创业的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也可以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进行合伙创业。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2、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伍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4、贷款人和担保人征信记录良好。贴息标准:由财政部门给予2厘贴息。 1、个人申请;2、受理查验;3、部门协查、社会公示;4、补贴拨付。兰陵农商银行各支行网点现场受理。日常业务,工作日受理
3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1.创业者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登记注册领取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以后;
3.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创业者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保;
4.企业未更换过法人;
5.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
符合条件的补贴1.2万元。1、个人申请;2、受理查验;3、部门协查、社会公示;4、补贴拨付。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会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6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现场受理。日常业务,工作日受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