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
序号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享受条件 | 补贴标准 | 流程材料 | 经办渠道 | 办理期限 | 备注 |
1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在兰陵县按照灵活就业形式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并经本市各级人社部门认定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1、申请者就业类型应为兰陵县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或新业态就业; 2、申请者应在兰陵县参保,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了2023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 养老保险补贴300元/人·月 | 1、个人申请;2、受理查验;3、部门协查、社会公示;4、补贴拨付。 | 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会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6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现场受理。 | 1、第一批: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本年度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023年1-9月份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至9月28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第二批: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不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及2023年10月份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时间自2023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特殊情况:2023年10月31日当天,现场已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因当天缴费打印不出票据的补贴申请人员,可延长至2023年11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