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三、承办机构
兰陵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五、申请条件
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
六、申报材料
无
七、服务流程
1.受理。现场(电话)向兰陵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窗口咨询,工作人员受理。
2.办结。工作人员现场解答或请相关科室即时给予答复。
八、办理时限
现场(电话)咨询:即办。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十、咨询方式
兰陵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521199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