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二、受理单位
兰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
三、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员就业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17号);
四、申请主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部门认定的正常经营的就业扶贫车间。
五、受理条件
在兰陵县行政区划内,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部门认定并正常经营,吸纳16-6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正常劳动(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按时发放工资的就业扶贫车间。
六、申请材料
1. 就业扶贫车吸纳就业奖补申请书;
2.就业扶贫车间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3. 吸纳贫困人员上岗考勤表、工资表;
4.《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员就业补助申领表》
七、办事流程
1.申请
(1)现场申报
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报。
2.审核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
3.办结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对补贴申请信息,经审核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就业扶贫车间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8553960738
十一、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楼就业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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