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解读
(1)各类中小微企业和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2020年6月5日以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2)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上述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中小微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大型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
2.实施主体
我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
3.经办流程
(1)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大厅)登录网上办理或到就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相关登记。(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已进行失业登记人员可跳过此步)
(2)企业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登录办理 或到就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新吸纳人员进行就业登记。
(3)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网上服务大厅“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模块,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补贴申请。
(4)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材料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银行工资发放对账单,外贸企业需提供上年度外贸业务证明。
5.业务咨询电话
兰陵县:1855396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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