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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fgj/2019-0000059
  • 发布机构 兰陵县住房保障中心
  • 公开目录 房屋征收
  • 发布日期 2019-12-04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度廉租住房申请报名的通知
兰陵县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度廉租住房申请报名的通知

廉租住房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逐步解决我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苍山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廉租住房申请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享受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或县总工会部门的特困职工家庭(无工商注册信息、无车辆登记信息、无本年度公积金缴存记录、无本年度缴税记录等);

2、申请人具有本县现状建成区内的城镇户口,县直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下岗失业人员;

3、无房户或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

二、报名需提供手续

1、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县总工会部门出具特困职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孤老、烈属、残疾等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兰陵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注:填写完整、盖有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索引表、家庭成员户口单页)(原件及复印件);分户的夫妻双方均提供(户口第一页、索引、家庭成员户口单页)(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或丧偶提供相关证明;

6、申请人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本人账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上年度申请人仍符合申请条件继续申请的,提供下列手续:低保证明或特困职工证明、房产和不动产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0日。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汇总后于2019年12月11日前报送县房产局10楼1005室住房保障科。

报送邮箱:cszfbz@sina.com

联系电话:5530862

兰陵县住房保障中心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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