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业务股(挂党建工作股牌子)。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应急、值班、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中心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法规信访服务股。承担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工作。承担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和房屋征收补偿信访及诉讼案件办理的有关服务工作。承担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宣传、咨询、解释等有关工作。承担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三)房屋征收补偿股。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征收补偿方案并配合组织实施。承担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承担补偿安置费用发放工作。承担已征收房屋产权证明出具、注销及资料移交工作。
(四)房屋搬迁安置股。承担已征收房屋搬迁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已征收房屋拆除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房屋拆迁工地的扬尘治理和安全生产督导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已征收房屋残值的处置工作。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回迁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安置回迁结算工作。承担安置项目建设进度及安置进度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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