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法律法规,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政策解释,对涉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群众进行思想动员。
(二)参与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参与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计划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认证、公示等工作。承担已征收房屋拆除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房屋征收前社会稳定因素的风险评估等工作,承担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和房屋征收补偿信访及诉讼案件办理的有关服务工作。
(五)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各种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承担房屋征收补偿档案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利用等工作。
(六)组织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承担各征收片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保密等工作。
(八)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九)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城乡建设(含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十)完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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