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活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和慈善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兰陵县民政局监督方式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一、监督范围
(一)违法违规开展募捐活动,包括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未经备案;与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联合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不规范;虚构事实等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
(二)违法违规使用捐赠款物,包括未按捐赠协议或承诺使用捐赠财产;未经捐赠人同意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将不得用于投资的财产用于投资;
(三)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包括公开的内容、公开时限及真实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
(四)慈善组织的财产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包括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出售物资、提供服务、授权或者转让无形资产,向个人或企业直接提供与公益活动无关的借款等情况;
(五)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情形。
二、监督方式
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见人见事,民政部门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兰陵县民政局
地址:兰陵县文峰路123号
电话:0539-597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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