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批 2024年07月28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办结目标 | 是否办结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5 | D3LY20240728015 | 来电 | 兰陵县庄坞镇街西头村,村北一处售卖沙子石子工厂,沙石堆体未覆盖防尘网,灰尘污染严重。 | 兰陵县 | 大气 | 与第03批D3LY20240724007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7月29日,兰陵县组织庄坞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售卖沙石厂”实为兰陵县连宝建材厂,位于庄坞镇街西头村村西,占地约1500平方米,业主为王某某,该地块属于建设用地,主要从事沙、石子零售。现场发现1堆沙子未覆盖,刮风时有扬尘。 | 属实 | 庄坞镇责令该厂对售卖物料进行全覆盖。在装卸物料、车辆进出时用雾炮进行喷雾降尘。 |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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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D3LY20240728017 | 来电 | 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孤山东路庄超食品有限公司,每天24小时使用硫磺烘干蒜片,硫磺分量严重超标,造成大气污染,且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管网。 | 兰陵县 | 大气 | 7月29日,兰陵县组织兰陵经济开发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庄超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农产品(蒜米、蒜片)的加工销售业务,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序为外购蒜米清洗、切片、烘干、装包待售,主要产污工序蒜米清洗工序,每日产生废水约100立方米左右,配套建设有(日处理废水能力4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兰陵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烘干工序采用天然气锅炉供热,产生的烘干废气经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使用硫磺烘干蒜片情况。该公司生产的蒜片用于畜禽养殖饲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无二氧化硫残留量限量标准。 3.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水、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外排废水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限值要求,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 属实 | 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超标排放问题。 |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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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D3LY20240728025 | 来电 | 兰陵县芦柞镇杨庄村村北供电所对过存在一家食品公司,作业时污水排放至村东沟渠内,将水源污染。 | 兰陵县 | 水 | 与第06批D3LY20240727059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7月28日,兰陵县组织芦柞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无名蒜厂”实为兰陵义诚农产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农产品(蒜米、蒜片)的加工销售业务。该公司环评、排污许可证手续齐全,配套建有污水处理站,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排污口水质清澈,同时调取了该公司6、7月份的在线监测数据,显示生产废水达标排放,未发现废水外排问题。7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提取该公司总排口废水和地下井水水样进行检测,外排废水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 排放标准,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属实 | 芦柞镇责令该公司加强车间环境卫生日常清理。 | 加强监管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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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D3LY20240728033 | 来电 | 兰陵县苍山街道竹龙村西侧西山养殖厂与小山子村北侧养殖厂,经常随意排放粪水,气味刺鼻。 | 兰陵县 | 水 | 7月29日,兰陵县组织苍山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2家“养殖厂”分别为竹龙村村民许某养殖场和可乐圈村村民民许某伟养殖场,2家养殖场紧邻,距最近村户约500米,2家均为养殖专业户,均位于非禁养区。 2.现场检查时,2家养殖场均已出栏停养,2家共用1处粪污沉淀池,容量约57立方米,已做防渗处理,养殖过程中收集粪污定期转运至附近村民用作农作物肥料,检查时该沉淀池防雨棚部分破损,且存在粪污外溢情况,有异味。经走访10户周边群众,均反映没有异味。 | 属实 | 县农业农村局责令两家养殖场于8月15日前,修复完成沉淀池防雨棚,清理沉淀池周边粪污至附近村民还田利用,减少养殖异味。 |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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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D3LY20240728039 | 来电 | 兰陵县磨山镇镇中心街红绿灯向东路北杨旗蒜业、镇中心街红绿灯向北工厂、镇中心街红绿灯向南工厂,以上工厂使用硫磺烘干蒜片,硫磺分量严重超标,污染大气,且将污水外排。 | 兰陵县 | 大气 | 7月29日,兰陵县组织磨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3家“工厂”分别为扬旗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天禧舜和商贸有限公司、敬凯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均为脱水蔬菜、蒜米、蒜片加工企业,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序为大蒜-切头-脱皮-分瓣-捡米-清洗-蘸干-打包,均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并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站和废水在线监控设备,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2.现场检查时,3家企业废水在线监测数据达标,未发现近期外排废水超标情况;未发现3家企业生产废水直排环境情况;未发现3家企业存在硫磺烘干蒜片情况;无硫磺燃烧气味。7月2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3家企业加工过程的半成品的蒜片进行抽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二氧化硫残留量进行检测,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限量标准。 | 部分属实 | 磨山镇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超标排放现象。 | 加强监管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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