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整治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全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自即日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广泛听取对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领域和队伍作风的意见建议。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工作重点
(一)队伍作风整治方面
1、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重罚款、轻纠错,重处罚、轻
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指导督促行政相对人进行整改;任性执法、运动式执法、协商式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不严格
履行执法监管职责;选择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帮助当事人逃避责任,滥用职权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发现、有关部门移交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该立案的不立案、该查处的不查处、该责令改正的不责令改正,该行政处罚的不行政处罚,处罚幅度不在自由裁量标准范围内,违法行为处理有遗漏,该移送的不移送,不该撤销立案的撤销立案,违法问题未解决的结案归档等。
2、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不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标识,不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严格按照法定步骤、顺序、期限等进行执法;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检查标准不一。选择性执法,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
3、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趋利执法,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行政相对人正常生产生活;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插手行政相对人纠纷或者干涉其自主经营权;歧视性执法、执法“一刀切”,类案不同罚,不执行免罚、轻罚相关规定。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的权限、程序执法。案件立案、调查、决定、执行、移送、结案、归档等不及时、不准确。不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作出处理决定超过时限,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未执行“立、查、审”相分离制度,报批程序不规范,案卷管理不规范等。
4、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隐匿、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所得的款项;利用职权搞“创收”,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当事人财物,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金融产品等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对执法对象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等。
5、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法治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辱骂、殴打行政执法相对人;执法态度冷漠,故意设置障碍刁难行政相对人,漠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执法不“阳光”,不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监督、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对投诉人、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
(二)体制机制理顺方面
1、权责不对等。上下之间权责不对等,相关领域管理责任下放后,乡镇(含街道,下同)层级缺乏相应的执法权限。
2、衔接不顺畅。部门之间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监管、执法衔接流程不健全,导致出现“两张皮”现象。
3、落实不到位。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双指导、双联系”制度不到位,在标准制定、业务培训等方面缺乏对乡镇执法部门的有效指导。
4、力量不充足。部分执法队伍、乡镇执法力量相对不足,存在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举报受理途径
举报电话:0539-5288962
举报受理电子邮箱:llxldjcj@ly.shandong.cn
受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来信地址: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07室
举报应真实、具体、明确,提倡实名举报。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和协助配合!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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