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11月22日,兰陵县司法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开展“不做无盔‘骑’士 争当安全‘驶’者”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向来往群众发放文明交通和安全驾驶宣传资料以及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倡议书,重点针对边打电话边骑车、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了警示教育,让大家充分认识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以及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意识。
同时,在文化路和新华路路口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引导、劝阻,共同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兰陵县司法局将持续发挥普法与依法治理职能,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告别交通陋习,自觉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为高质量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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