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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9-3/2024-00018
  • 发布机构 兰陵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部门动态
  • 发布日期 2023-10-19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2023年小城镇“五个一”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兰陵县2023年小城镇“五个一”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兰陵县2023年小城镇“五个一”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深入做好《兰陵县2023年小城镇“五个一”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政策执行落实,重点围绕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情况及成效、存在问题等方面,对《兰陵县2023年小城镇“五个一”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本次评价采取邀请社会人士、多领域专家及征集访问的形式开展。

一、政策出台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经济工作暨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场交流会议关于小城镇建设各项工作决策部署,把“五个一”工程建设作为小城镇建设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产业配套,全面推动小城镇高质量发展。为提升小城镇建设品质,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推动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制定方案。

二、政策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在各乡镇、街道建设“一个乡创共同体、一个青年社区、一个小微工业园、一条商业文化街、一个口袋公园”。2023年底前,全县各乡镇、街道建成一个乡创共同体、一条商业文化街、一个口袋公园;2025年底前,建成一个青年社区、一个小微工业园。

2、建设内容和标准。关于“乡创共同体”。整合现有产业、特色、资源等要素,按照文旅融合型、文化创意型、园区带动型、闲置资源盘活型、资源整合型、特色产品型等类型,形成一处乡创共同体。关于“青年社区”。占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亩,按照气上楼、暖入户、水治污、饮水达标、管理物业化、绿化亮化等标准进行配套。关于“小微工业园”。原则上占地面积不少于100亩或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园区内实现“七通一平”,园区周边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和生产性服务机构。到2025年底前,每个小微工业园集聚小微工业企业10家以上,入园企业亩均税收10万元以上。关于“商业文化街”。原则上长度不少于100米,沿街经营店铺40家以上,出入口、主要节点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指示标志,亮化设备良好,绿化完好整洁,广告牌匾、排水、公厕、停车位(停车场)、无障碍设施等配置齐全,沿街商铺文化氛围浓厚。关于“口袋公园”。原则上公园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绿植以乡土树种为主,配置观赏性强的观花观叶植物,并因地制宜配置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设施。

3、实施步骤。宣传阶段。3月底印发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召开动员会议。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0日。制定具体项目计划,明确项目名称、位置、规划、计划投资、建设内容等,各牵头单位指导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总结阶段。2023年12月,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各牵头单位对“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经验做法。

4、保障措施。县里成立兰陵县小城镇“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专班,乡镇、街道相应成立工作推进专班。明确责任分工,乡创共同体建设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青年社区建设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小微工业园建设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商业文化街建设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口袋公园建设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乡镇、街道负责具体项目的确定和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半年一观摩,一年一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总成绩。

三、政策实施情况及成效

大力实施小城镇“五个一”工程建设,即各乡镇、街道建设“一个乡创共同体、一个青年社区、一个小微工业园、一条商业文化街、一个口袋公园”。全县各乡镇、街道建成一个乡创共同体、一条商业文化街、一个口袋公园,建成一个青年社区、一个小微工业园。

(一)“乡创共同体”。按照“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文则文”的原则,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整合现有产业、特色、资源等要素,按照文旅融合型、文化创意型、园区带动型、闲置资源盘活型、资源整合型、特色产品型等类型,形成一处乡创共同体。

(二)“青年社区”。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一个青年社区,青年社区占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亩,按照气上楼、暖入户、水治污、饮水达标、管理物业化、绿化亮化配套等标准提升青年社区吸引能力,确保农村青年吸引得来、居住的好,激发小城镇发展活力。

(三)“小微工业园”。结合产业特色、资源禀赋,按照“一乡一业”的原则,新建、改建小微工业园,原则上占地面积不少于100亩或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园区内“电力、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实现“七通一平”,园区周边配套餐饮、娱乐、医疗等生活服务设施以及仓储物料、检验检测、融资担保等生产性服务机构。每个小微工业园集聚小微工业企业10家以上,入园企业亩均税收10万元以上。

(四)“商业文化街”。商业文化街原则上长度不少于100米,沿街经营店铺40家以上。商业文化街出入口、主要节点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指示标志,商业文化街范围内灯杆、灯具、配电箱等亮化设备良好,行道树、绿化带、街头公共绿地等完好整洁,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停车位(停车场)、无障碍设施等配置齐全,沿街商铺文化氛围深厚、广告牌统一规范,无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店外经营、乱涂乱画、污水横流等问题。

(五)“口袋公园”。充分利用裸露地、边角地、废弃地等地块,在乡镇街道驻地新规划建设1处口袋公园,原则上公园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公园以乡土树种为主,配置观赏性强的观花观叶植物,可考虑群众需求,因地制宜配置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设施。

四、评价结论和下一步打算

通过评估,我们认为:从政策内容上,对乡创共同体、青年社区、小微工业园、口袋公园、商业文化街等小城镇“五个一”工程建设作为小城镇建设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能够不断健全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配套,有效提升小城镇建设品质,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吸引人口集聚水平等方面提出了科学的举措,覆盖范围较全面,表述严谨规范。从政策执行总体来看,全县各职能部门均积极落实政策,有效发挥了政策倍增效应。建议继续实施。

下步工作中,将按照政策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兰陵县小城镇“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小城镇“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各乡镇成立以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推进专班,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为扎实推进“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实行县小城镇“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专班总牵头、其他涉及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制度。具体分工牵头情况:乡创共同体建设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青年社区建设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小微工业园建设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商业文化街建设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口袋公园建设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小城镇“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专班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半年一观摩,一年一考核,全县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年度考核成绩计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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