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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12/2024-0007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部门动态
  • 发布日期 2023-12-26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兰陵县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以来,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下,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行政权力不当干预,确保市场主体的公平参与和竞争机会,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从而构建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一是按章循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使相应的工作机制更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际需要;二是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络员会议并进行培训;三是召开会议,部署研究。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深化改革、营造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开展审查工作,按时上报工作情况。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政策措施抽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积极引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建立健全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各单位制定、起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在作出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后,可以根据需要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请会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临沂市关于开展重大措施会审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评估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政府及政府所属部门对其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审查;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审查清理。严把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结论,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不予出台,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目前已对2016年至今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共梳理政策措施68件,暂未发现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宣传培训情况

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普及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及群众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不断提高公平竞争审查人员能力和素质。

(五)各级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典型做法和基本情况

为强化各政策制定机关和起草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意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成员单位完善“自我审查”内部工作流程,建立“自我审查”机制,遵循“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明确本单位内部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落实审查主体责任。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审查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对“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理解不够,对审查制度的宣传、贯彻、执行不到位。二是审查工作推进不够平衡。部分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较慢。三是审查能力不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具有较强专业性,需具备专业技能,部分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掌握程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抓好宣传指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提升审查能力。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公平竞争审查人员能力和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业务素质好、工作效率高、相对稳定的公平竞争审查人才队伍。

(三)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沟通协作,努力克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困难,突破制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瓶颈,不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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