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兰陵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确定为首批“局所联动,所呼局应”工作机制试点县,兰陵县司法局迅速启动试点工作,以“三抓”行动,加快推动“局所联动,所呼局应”机制落地落实。
抓机制建设,明确一个基准。兰陵县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深入基层司法所走访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兰陵县司法局关于建立“所呼局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所呼局应、上下联动”工作专班,召开专项推进会议,推动工作落实。明确“所呼”事项范围,建立“局应”工作机制,所有“所呼”问题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提出解决方案。
抓渠道畅通,局所双向协调。一方面,司法所可通过书面报告、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县局提出需求。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收集“所呼”事项,对司法所的“呼叫”进行登记、分类和转办。另一方面,县局制定所呼局应责任清单,县局科室主动对接司法所,推动司法所由“专项职能”向“复合职能”转变,推进合法性审查、法律援助、公正、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民生服务在司法所落地生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抓责任落实,明晰三方职责。充分发挥司法所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上交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业务主管科室、中心对司法所依法履行的业务活动,要予及时以支持、配合,提供业务培训、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理顺关系,有序衔接,及时答复;局领导班子包片分工,确定帮包司法所,重点解决一些跨镇街、跨部门协同问题。同时,定期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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