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2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医保发〔2023〕19号)有关规定,现将兰陵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2025年度第十批失能人员评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5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13日。
序号 | 姓名 | 参保单位 | 申请护理形式 | 失能等级 | 评定结果 |
1 | 汪志明 | 兰陵县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企业退休职工老系统发放户) | 机构护理 | 重度三级 | 通过 |
2 | 季洪军 |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苍山县化肥厂) | 居家护理 | 重度二级 | 通过 |
3 | 赵尔金 | 兰陵县下村乡人民政府 | 机构护理 | 重度三级 | 通过 |
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兰陵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39-5218958。
兰陵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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