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2号)、《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医保发〔2023〕19号)和《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临医保发〔2024〕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兰陵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2025年度第十一批待遇满两年的失能人员复评评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4日。
序号 | 姓名 | 评定结果 |
1 | 刘春田 | 不通过 |
2 | 王献珍 | 通过 |
3 | 阚清民 | 通过 |
公示期间,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兰陵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39-5218958。
兰陵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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