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顺利入学,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兰陵县全面启动2023年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工作。
一、救助对象
兰陵县2023年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考取公费师范、公费医学生、军队院校等免交学费的不享受此项救助。
二、救助标准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金额5000元。
三、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
2、学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学生本人的农商银行卡复印件。
(二)审核审批
乡镇(街道)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审核审批。
(三)资金发放
县民政局将在受助学生入学前将救助资金发放完毕。
四、其他救助类型
对其他困难家庭中考取的大学新生,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可以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临时救助。
五、信息备案
享受救助的学生在领取救助金后,需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电子版原件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办进行备案。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应当追缴其领取的救助金。
兰陵县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0539-5977125
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受理电话:
卞庄街道社会救助窗口:19105491905
苍山街道社会救助窗口:5291118
大仲村镇社会救助窗口:5401388
矿坑镇社会救助窗口:5411370
车辋镇社会救助窗口:5431108
下村乡社会救助窗口:5461106
鲁城镇社会救助窗口:5471138
尚岩镇社会救助窗口:5483118
向城镇社会救助窗口:5156075
新兴镇社会救助窗口:5370102
兰陵镇社会救助窗口:5581101
南桥镇社会救助窗口:5529288
芦柞镇社会救助窗口:2653126
长城镇社会救助窗口:5313001
庄坞镇社会救助窗口:5541199
磨山镇社会救助窗口:5391106
神山镇社会救助窗口:551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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