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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gtj/2023-000020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资源规划局
  • 公开目录 部门动态
  • 发布日期 2023-07-31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段改扩界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意见的公告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段改扩界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意见的公告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段改扩界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意见的公告


依用地单位申请,我局于2023年5月10日组织相关专家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京沪高速公路改扩界(鲁苏界)八标段项目经理部实施完成的《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段改扩界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踏勘等形式,对该土地复垦项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复垦区位于兰陵县庄坞镇向署村,复垦面积61.89亩。建设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监理单位:山东临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中心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第三驻地办;施工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京沪高速公路改扩界(鲁苏界)八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通过破碎清理硬化地面、土地回覆和土地平整等工程对地块进行了土地复垦,复垦耕地面积61.89亩,复垦率100%。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专家组同意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现对以上的验收初步意见进行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如公告后无异议,将请建设单位及时将复垦后的土地移交当地村委会,以便加强后期管护。

联系科室: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保护修复科

联系方式:0539-5283013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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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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