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抚恤补助数据精细化管理,精准服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对象,做好我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现将年度确认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认对象范围:
兰陵县行政区域内,目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对象(包括残疾军人、因公伤残人员、伤残警察、“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
二、确认方式及所需证件
1、现场确认。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到抚恤关系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现场确认。
2、网上自助确认。在非户籍地生活人员,以及不方便到服务站确认的优抚对象,可以使用带有摄像头的电脑登录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自助完成年度确认。
三、确认时间安排
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时间进行集中确认。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确认的对象,请及时和抚恤关系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
四、确认结果运用
逾期不按要求参与年度确认的对象,将影响定期抚恤补助金的发放。
五、业务咨询电话
卞庄街道 李付国15318528108
苍山街道 王志才18553918533
向城镇 尹召华15192828266
磨山镇 孙伟康15863903211
车辋镇 种文静16653966101
南桥镇 臧艳磊17686965758
大仲村镇 吴 琦18396773112
新兴镇 卢德胜13053985386
下村乡 冷延彬13256579131
兰陵镇 韩冰棱13969962300
鲁城镇 王学超18353965663
神山镇 赵克庆5513269
芦柞镇 任 涛15969943895
矿坑镇 孙佃鑫15753953300
长城镇 倪松松17653920329
庄坞镇 卢克祥13969937676
尚岩镇 宋海青1831571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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