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护妇女群众权益的工作能力,切实发挥“法制带头人”、妇联“法律明白人”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6月5日上午,下村乡司法所联合乡妇联开展“法制带头人”、妇联“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下村乡党委副书记刘磊出席并讲话,下村乡司法所所长李祥军授课。
刘磊指出,“法制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是基层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要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更好化解日常矛盾纠纷。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发挥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带头作用,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助力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本次培训根据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特点,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等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重点解读,以案释法,融入工作中遇到的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内容详实丰富、浅显生动易懂。学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与自己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有利于提高自身法律知识素养,对今后开展婚姻家庭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通过本次学习培训,有效增强了各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其在法治宣传、权益维护、矛盾纠纷化解、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下一步,下村乡将立足乡村法治化,不断丰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他们参与村庄管理、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和谐村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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