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美丽新乡村,鲁城镇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乡村环境进行排查整治,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活动,推动全镇乡村建设水平再上一层楼。
整治行动坚持“组织领导、党员带头、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方式,从细枝末节着手、向死角实处发力,划分责任范围、加强监督验收,实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到位、成效突出。卫生整治提升活动以来,围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鲁城镇对各村道路、房屋、河流等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杂物堆放等进行检查清理,共组织人工6000余人次,动用机械设备470余台次,清理五大堆900余处、野广告600余处。
下一步,鲁城镇将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尊重群众的实际需求,实现环境整洁长效保持,全力打造生态宜居和美乡村,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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