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鲁城镇大力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不断擦亮村居清廉底色,营造“学廉、崇廉、尚廉”浓厚氛围,引领村居治理新风尚。
强化小微权力监督,打造清廉班子。一方面通过全面实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充分发挥村监会和村级监察联络站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出台村干部履职红线,签订《清廉责任书》,明确村干部不准承包涉及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经济开发项目、不准招投标相关项目和承包建设等,强化村班子自律意识。
完善村级民主制度,打造清爽村务。明确规定每件村级事务必须过村两委班子讨论、每个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坚持每月结算,每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打造清朗民风。鲁城镇推动各村建立“公正、公平”的人民调解队伍,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充分发挥村级监察联络站作用,实施村级监察工作走访、接访机制,通过构建“收集、过筛、调处、反馈”的处置模式,进一步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做好基层治理,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
大力弘扬清廉文化,打造清廉村居。近年来,鲁城镇推动各村通过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植入”清廉元素;同时,充分挖掘各地的历史文化、名人乡贤、村情村史中有关清廉文化的资源,构建民风清朗的生活环境,打造特色清廉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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